“在土地、附屬物等補償標準的確定上,我們都是嚴格執行國家、省、市的相關規定,並在政策允許的範圍內,按照‘就高不就低、就寬不就嚴’的標準執行的。”鄭東新區管委會相關負責人說。
“對於征遷和安置問題應該說我們是非常注意和重視的。所以2002年鄭州市委、市政府就提出了‘要讓群眾住得比過去好,生活得比過去好’的原則,並按照‘兩好’原則去做好拆遷、安置工作。”李克在回答鄭東新區建設過程中,關於徵地、拆遷、補償、安置所涉及到的效率與公平問題時說。
“當時我們的征遷補償經費遠遠高於國家標準。因為老百姓利益訴求是很直接的。所以說,效率讓路於公平才更會出效率。這是每個城市在建設過程中都必須注意到的問題……鄭東新區建設這十年來,總體上來說是很和諧,很平穩的。”李克說。
有資料顯示:鄭東新區共規劃了8個安置小區,小區的選址均相對集中在被拆遷的村莊附近,並公開招標選擇實力強、信譽好的施工和監理單位進行建設,且全部按城市社區標準進行配套和管理。安置小區住房享受鄭州市經濟適用房政策和相關費用減免等各種優惠,並辦理房產證,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群眾的住房、生活成本。
此外,關於人性化問題,鄭東新區管委會工作人員還給記者講了這樣一個故事:被征遷的東周行政村有5個自然村,其中只有東周和西東周兩個自然村的村民都姓周,這些村民們對村名都很有感情,“但當時考慮到,如果將社區名字帶上‘周’字,取名‘五周’的話,勢必會導致非周姓的村民的不滿情緒,造成不和諧因素,於是,為了滿足五個自然村村民的共同訴求,便取了‘五州匯富’之名”。此外,“為了滿足村民們對‘根文化’的需求,我們還專門編撰了5個自然村的村史,發放都每家每戶”。同時,“為了關照村民們的情緒,讓他們有歸屬感,政府把社區所在的路就取名叫了‘東周路’”……
“按照人均90平方米的用地面積對群眾進行安置,確保了每人都能夠分到一套70平方米住房的同時,還預留了創業、經營用地。”鄭東新區管委會常務副主任趙新民說:“最後算下來,相當於每個人分得了70平方米的基本住房和20平方米的商租房。商租房的租金可作為農民失地後的生活來源。”
鄭東新區原榆林村的劉艶花告訴記者,征遷後她一家共分到280平方米的安置房,其中一套130平方米的房子出租後,每月租金就有1200多元。“有些家裡人多,能分好幾套房子。一個月光租金就有好幾千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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