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深圳馨海苑進入公眾視野。深圳海關這個超低價分配的福利房,因在市場上高價出售,而受到廣泛關注。在北京東四環大郊亭橋東南角,一個名為廣華新城的大型經濟適用房項目,被曝定向銷售給中央部委和中石化等,擬售價格只有市場價的五分之一。此前,鄭州市三分之二的經適房都被相關部門拿走,面向社會公開搖號分配的只有三分之一。
福利房的冰山一角被曝光後,輿論的關注度越來越高,但要命的是,一個可以看見的判斷是“如果不解決制度問題,類似事情還會發生”,並且保障房分配正呈現出雙軌制的趨勢,且有日益固化的危險。這難免讓人憂慮。
事實上,公務員福利房有著政策上的合理性與正當性,1999年國辦轉發建設部等部門的通知 (廳字[1999]10號文),為中央在京機關公務員住房留了兩個出口:一是由中直和國家機關管理事務局統建統分;二是各部委利用自有用地改擴建。這被認為是公務員福利分房的“尚方寶劍”,而在專家看來,這給公務員“福利分房”留下了制度豁口,以至於政府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自建經濟適用房已超出了“自有用地”範圍。
那麼,在民意汹湧之下,靠什麼縫合而不是加劇撕裂“制度豁口”呢?最起碼不能讓制度的豁口越來越大吧?筆者以為,“制度豁口”的實質是一種惡性循環:離權力越近好處越多。而公務員群體和央企乃至一些高校紛紛憑借自身擁有的資源謀取福利房無非是通過權力或其他資源進行或明或暗勾兌的結果。
面對福利房的非議,曾有某名牌大學校長聲稱,“我做的一切,沒有比政策所允許的多一步或少一步。”也就是說,對福利房的占有是理直氣壯的、理所當然的,似乎不如此做,就是“對不起”政策。這是不是所有對福利房趨之若騖者共同的心態呢?但他們可能忘記了一點,部委、央企和事業單位的福利房,表面上看是員工福利,實際上是一種不公,因為這已不是在解決住房問題,而是成了牟利的手段,成了抽空公平和激化矛盾的導火索。且不說,不是所有的單位都能夠建設“福利房”,單就這種行為本身就是拖了住房改革和市場經濟的“後腿”,就是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平底線的侵蝕。
一個鮮明的昭示是,所謂福利房的江湖就是權力的江湖,普通百姓是碰不得、摸不得,只能是望“福利房”而興嘆。正因為如此,只有割斷隱藏在福利房背後的隱秘邏輯——離權力越近得到好處愈多——才能讓福利房的江湖在我們的身邊消失。恐怕只有把自己弄成特權階層的單位和個人才可能為牟取福利房而悠然自得吧?往深層次說,福利房的江湖未嘗不是一個權力遊戲的江湖,未嘗不是一個腐敗的、利欲熏心的江湖。有必要指出的是,當下不少地方都在採取所謂“委托代建”“ 定向開發”方式為公務員群體建房,加上各種各樣的權力式稅費減免,已經是超國民待遇的腐敗行為。
福利房是一種利益倒錯,是公務員等特殊群體把自己當成社會“主人”而非僕人的折射;福利房也是一種權力僭越,是在利用公權謀取自身私利,在向特定的人群輸送“特殊利益”。面對公務員群體對福利房的坦然“笑納”和惟恐拉下的態度,有必要反問:公務員群體難道真的把自己放在了特權階層的位置嗎?若果真如此的話,可有機會去感知普通百姓所承受的生活和民生壓力呢?福利房的“制度豁口”,不僅是對社會公平規則的侵蝕,更是在抽空公眾本已脆弱的社會公平信心,讓公眾渴盼的公平和正義越來越陷入到逼仄的空間中。這是對社會和公眾的雙重傷害,發展到最後,連特權階層也要為之付出代價。
說到底,福利房是以權力為中心進行的分配,並且與體制外的人無涉,越是擁有大權力或者核心權力的部門,越能分得更多的好處,而普通人只有“眼讒”和“幹看”的份。因此,福利房的制度豁口,必須縫合和修復,而不能越拉越大。其實很簡單,“公務員住房不應該由單位解決,而應該走市場化道路。公務員買房,能買就買,由市場決定”。公務員不能把自己當成是社會的特殊群體。(時間:6月28日 來源:中國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