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全大局相忍為黨
歷史事實證明,在中國共產黨歷史上每一個緊要關頭,周恩來都是或者基本上是站在正確一方的。即使在1931年至1934年王明“左”傾教條主義統治中央時期,周恩來也有不少正確的主張,並同“左”傾錯誤進行過鬥爭。特別是四中全會前後,周恩來忍辱負重,開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1930年9月,在共產國際指示下,由周恩來和瞿秋白主持召開的中共六屆三中全會,初步制止了李立三的“左”傾冒險主義錯誤。正當周恩來為糾正黨內第二次“左”傾錯誤而盡心竭力之時,共產國際卻批評六屆三中全會犯了“調和主義錯誤”,對瞿秋白、周恩來他們仍將李立三留在政治局內卻將已經回國的王明拒於其外大為不滿。
為了糾正六屆三中全會的所謂“錯誤”,共產國際改變了不再向中共派遣代表的決定,於1930年12月派東方部副部長米夫來華。
在沉重的壓力下,周恩來為了避免因嚴重的分歧而導致黨的分裂,便同瞿秋白一起對六屆三中全會所犯的“調和主義錯誤”承擔了全部責任,並提出與瞿秋白一起退出政治局。米夫在權衡各方面的情況後,採取了“留周拒瞿”的方針。對此,瞿秋白對周恩來說:“你還要背著這個擔子。”果然,1931年1月召開的六屆四中全會對三中全會又進行了猛烈地批評。周恩來的處境是相當困難的,他和瞿秋白都被置於“被告”席上,成為主要的批判對象。會議通過的決議指責中共“黨的領導對於共產國際代表有不可容許的不尊重的態度”,以至於可能“只是字面上承認共產國際的路線”。米夫在會上談到改造黨的指導機關時說:“在改造中我們要看誰能為黨的一致而鬥爭”,“如恩來同志自然應該打他的屁股,但也不是要他滾蛋,而是在工作中糾正他,看他是否在工作中改正他的錯誤”。對於此次會議,劉少奇在1943年延安整風時說:本來,(六屆)三中全會雖然未在思想上糾正“立三路線”,但在實際工作上當時還是糾正了的。當前問題是解決了,本來可以不開(六屆)四中全會的。但米夫到中國後與王明結合,卻召集四中全會,打擊恩來、秋白。
經過這場突然襲來的軒然大波以後,中央的威信削弱,黨內思想極度混亂,小組織活動到處都是,情緒嚴重對立,正常的黨內批評已難以進行。羅章龍等正在醞釀成立第二中央,王克全等也準備成立第二江蘇省委,不少黨員一時不知所從,全黨面臨大分裂的現實威脅。這種狀況在中國共產黨過去的歷史中是從來不曾有過的。在白色恐怖的環境中,一旦出現大分裂,就會給黨帶來致命的打擊。面對這樣複雜而艱難的局面,周恩來該怎麼辦?他極其痛苦--聽任黨組織出現大的分裂,是對黨的不負責任;自己遭受了不應有的打擊,趁此撒手不管,置身事外,這從他的思想和性格來說,又是絕對做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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