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住房問題亟待整改(網絡圖片) |
中評社香港3月17日電/香港觀塘區區議員洪錦鉉在中評網發表專文《香港公營房屋政策回顧 --- 社會穩定的基礎》,作者認為可以通過“重建置業階級,維持適當的公私營房屋比例與開拓大型土地”三條途徑來改善香港土地利用效率,讓更多的人有屋可住。
洪錦鉉,香港觀塘區區議員,民建聯中常委,公屋聯會副主席,九龍社團聯會秘書長,香港福建社團聯會常務會董。於2001年創立香港民間的智囊組織---城市智庫,及擔任召集人,該組織出版多本書籍,《誰說我們不聞窗名事》、《粵港物流縱橫談》、《興挑者言》等。現時是行政管理博士研究生。文章內容如下:
引言
香港公營房屋發展六十年,適逢《長遠房屋策略諮詢文件“凝聚共識、建設家遠”》公佈,香港公營房屋長遠發展政策再次起動之際,筆者將香港公營房屋發展的歷史劃分為四個時期,被動發展期、主動發展期、退讓逃避期和重新啟動期,與讀者一起回顧香港公營房屋的發展史,希望凝聚社會共識,共同推動香港公營房屋快速發展,讓港人可以安居樂業。
被動發展期
在這一時期,香港政府開始興建公營房屋只是被動地回應災難後的民情所需,是出於安置災民的考慮,並沒有長遠的規劃。早在1952年,港英政府便撥地給非政府機構的香港房屋協會興建樓房,出租給中低層的民眾。港英政府正式實施公營房屋計劃,始於1953年聖誕節,石硤尾寮屋區的一場大火,造成超過5萬名居民無家可歸。為了安置災民,撫順當時的民眾情緒,政府緊急興建了徙置大廈,安頓災民和受清拆影響的居民。雖然徙置大廈居住環境簡陋,但是對災民來說,總好過露宿街頭或居住在危險的山邊寮屋。
1950年代至1960年代初,香港人口急劇上升至300多萬,香港的住屋問題成為社會的焦點,迫切的住房需要,擺在政府面對的是如何確保社會穩定。1960年代起,政府開始大量興建廉租房,直至70年代初,約有150萬人,即近一半香港居民,住進了廚房與廁所共用的廉租房及徙置大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