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的當務之急,是健全我們的幹部管理制度。首先,應當加強對幹部在位時的用權監督,從源頭上遏制權力期權化,使之沒有“黑錢”可洗。其次,強化辭職程序,切實加強幹部的離任審計,切忌走過場、流於形式。可信的離任審計應當成為幹部下海的必需程序之一。如此做,可以不讓有問題的幹部逃之夭夭,也可以讓沒有問題的幹部走得清清白白。最後,繼續改革幹部人事制度的激勵機制,從事業和報酬上提升從政這一職業的吸引力,只有這樣我們才能也才算真正留住了精英人才。一個消極但合法的留人辦法是,在不違背勞動合同法、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通過勞動合同來規定服務期限。對於那些確實想另謀他職的幹部,我們應該尊重他們的選擇權利。
謝寶富:值得指出的是,商場如戰場,入場需謹慎。無論你是懷揣個人財富夢想,還是為了完成實業報國的宏願,辭官“下海”前都應仔細掂量自己的本錢(智商、情商、素質、能力、毅力、資源等)和潛在風險,而後決定是否辭官再出發。
(來源: 北京日報;作者: 李春成 唐亞林 謝寶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