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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監獄減刑潛規則:有人入獄前就規劃減刑路徑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8-02 15:25:57


 
  再比如,積極響應管教的號召。何俊明所在的監獄曾經規定,服刑人員訂閱一份某司法系統的機關報,就能減刑一月。由於響應人數眾多,最後只好限定每人一份。當然,報紙訂閱後,獄警既沒有發下去,服刑人員也沒有索要,“每天幾百份報紙堆在那裡,最後都成了賣給廢品收購部的廢紙”。

  由於培養服刑人員技術、技能也是監獄的一項工作,所以努力學習技術、考取等級資格證書也可以獲得加分。但是,何俊明說,監獄會和某些培訓機構達成協議,服刑人員花100多塊錢交個報名費,就能獲得一個技術證書,“監獄內有人專門代考”。每本技術等級證書可以獲得一個表揚,減刑20天。

  三分之一減刑率

  在掙分、加分、“照顧”之後,服刑人員離減刑只剩一步之遙——法院裁定。

  依據刑法、監獄法相關規定,除被判死緩的服刑人員由高級法院裁定減刑外,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服刑人員的減刑,均由監獄或看守所向中級法院提出建議書。法院裡,審理這類案件的是審判監督庭。

  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常務副院長盧建平向《中國新聞周刊》透露,近幾年來,由於減刑、假釋案件數量上升,一些中院、高院的審監庭大部分時間都在處理此類案件。在今年最高法院的《規定》、中央政法委的《意見》出台之前,法院對絕大部分減刑、假釋案件只進行書面審理和形式審查。

  依據何俊明的經驗,一般中院審理此類案件的法官約有五六個人。每季度末,二三百份減刑建議書從監獄運到法院,法官們要在一個月內審結。“你可以想象,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的工作量有多大,”何俊明說,“每個案子都認真審查是不可能的。”

  每個地區,表揚、記分與減刑時間的對應關係不大相同。何俊明所在的地區,一個“表揚”減刑20天,服刑人員每得到8至10個“表揚”,監獄便會向法院提出減刑半年的建議。如果刑期較長,減刑建議的間隔也會拉長,以便每次減去的刑期更多。

  為了保證減刑公開、公正,2005年起,一些地方法院開始推廣案件聽證制度。何所在的監獄也開展過這樣的聽證,每個季度,三名合議庭法官從當地中院來到監獄,通過當事服刑人員和獄友的陳述,判斷是否減刑。每次聽證三五件案件,是從所有減刑案件中抽取的。何俊明透露,聽證會上發言的服刑人員,提前都會得到獄方的提醒,因此大約95%的減刑建議都會順利通過。

  在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三項刑罰執行變更制度中,減刑比例最高,操作難度和風險也最小。據司法部公布的數據,2012年4月中國大陸約有在押服刑人員164萬,1997至2001五年中,全國監獄減刑率持續上升,從略高於五分之一(21.72%)上升至超過四分之一(25.39%)。何俊明說,他所在的監獄,每年獲得減刑人數的比例,大致接近30%。

  在積極、完善的運作下,甚至可以達到減刑的最大限度——原刑期的一半。比如,媒體曾報道過,一個名叫謝秉佑的搶劫犯,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但僅執行刑期6年後,便被減刑釋放,出獄後又多次與人合謀搶劫、殺人。在何俊明看來,這並不難於實現。他為《中國新聞周刊》算了一筆賬:一名服刑人員每月最多獲得一次表揚,一年得8次就能減刑近半年,還能評為監獄改造積極分子,再減刑2個月;如一年得到10次表揚,便有可能評為省級改造積極分子,再減刑4至6個月。如此一來,服刑人員當年獲得的減刑時間將達到13至15個月,在比例上超過了實際服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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