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報原文】建立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制。
4.司法人員保護機制
保護機制可能涉及加薪
洪道德指出,“保護機制”包括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執法權不受侵害,這些都是必要的條件。另外還可能涉及工資待遇問題,法官高薪的問題,世界多個國家都是這樣做的,因此“保護機制”可能也會涉及這個方面的意思。但是要考慮的問題是,是給一部分人(比如法官)加薪,還是給檢察官、法官等所有司法人員加薪。法官隊伍、司法人員隊伍和公務員隊伍到底是怎樣的關係,目前說法還不統一,因此在目前單給法官加工資,可能還行不通。
【公報原文】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
5.設立巡回法庭
對二審死刑複核有好處
洪道德表示,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不僅可以更快捷地審判,還可以提高當地的司法審判能力。他指出,美國的審判是巡回制度,而設立巡回法庭,可能是一種“駐地”制。這種巡回法庭代表最高法院,相當於一個部門,最高法院排除合議庭、組成巡視組,可以減少人力、物力和時間的支出,對於二審、死刑複核都有好處。
此外,對於跨行政區劃的問題,洪道德指出,對行政區劃的理解也有兩種。第一種是指省以下、直轄市以下的跨行政區劃問題,解決這個問題的方式也有兩種。其一“網格化”,將兩三個縣歸為一個司法區域,其二是將不同城區、不同縣城的幾個街道規劃成一個司法區域。
他舉例稱,比如在北京,可以將西城、東城、朝陽、海淀區拿出幾個街道,組成司法區域、打亂行政區劃。無論是哪一種,基層法院財政都要收歸省級、直轄市級,這樣才可能達成真正的司法獨立。第二種對行政區劃的理解,是恢復到建國時候的體制,華東、華北、華中、西南、東北、西北的六個大區,將各地法院獨立出地方政府和地方政法委,由中央統一撥款,人事由最高法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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