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證被侵害者的權利,審判權和執行權一定要分離。
最高法院排除合議庭、組成巡視組,可以減少人力、物力和時間的支出,對於二審、死刑複核都有好處。
——洪道德(中國政法大學刑訴法教授)
巡回法庭不但人、財、物不歸地方管,而且由於定期巡回,跟地方的人不熟,也能避免出現人情案,讓司法變成“生人”社會。
律師、法學專家當法官和立法工作者,受到政治的影響更小,更能從法律的專業角度判案。
保證審判權、檢察權的獨立,就是要減少地方政府對法院、檢察院的干預,減少兩院對地方財政的依賴,就需要兩院的人、財、物不受地方政府支配。
——甘超英(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來源: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