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軍介紹,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是確保不動產統一登記成功的關鍵,而不動產登記平台必須以地理信息系統為基礎。
梁軍介紹,目前不動產統一登記系統建設有兩種模式,一是全國統一搭建不動產統一登記系統,地方直接在線使用,或下載安裝本地使用;另一種模式是地方自建,通過標準接口接入全國系統,全國系統的數據要實現實時更新和共享。不動產登記數據是國家戰略性信息資源,將以地理信息空間庫為基礎,並需要與人口庫和法人庫的對接,這一定程度上也將加快我們國家信息化的過程。
目前來看搭建不動產統一登記系統也存在一些難題,李峰介紹,有一些標準、細則需要完善,比如登記技術規程、數據庫的安全與規範、查詢管理規範等。
“按照不動產登記的要求,明確可以依法查詢,但是也要確保隱私權,且不同層級的部門也需配合,但是怎麼進一步地規範查詢行為,也需要明確,”李峰表示。
“標準不確定,隨時都可能去調整變化,標準的確定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個長期的磨合過程。”李峰介紹。
王廣華介紹,在信息平台投入運行後,各地應根據當地信息化工作基礎,提早對各類不動產登記操作系統軟件進行融合、對接,形成統一發證的業務操作系統軟件,支持與本級國土、住建、農業、林業、海洋等部門的業務協同,提供本級登記信息查詢服務,並按照信息平台統一技術要求,預留接口,做好準備,一旦成熟,及時接入信息平台,並將本地區日常不動產登記信息實時納入信息平台。
交易和登記分開
在李峰看來,讓不動產登記落地,技術上都不難,難點在職能上的整合。
截至目前,國家層面不動產登記職責和機構建設已經完成,全國有30多個市(州)、70多個縣(市、區)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
“不動產統一登記涉及國家、省、地市和縣區等四級行政區劃單元以及國土、住建、農業、林業、海洋等多個部門,具有多個部門(行業)和多個層級(區域)網格管理的特點,是一個非常複雜的系統工程。”梁軍介紹,其建設也涉及各個部門、不同層級間的職能協調和統一問題。
“根據國務院的要求,雖然統一登記職能最終劃歸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但因涉及原有業務部門的職責分工問題,如房產、農業和林業,可能存在審批、交易過程與登記分離現象。”梁軍介紹。
以房產為例,房產登記最終需要統一至不動產登記中,歸國土部不動產登記局統籌,不過,房產的交易和管理等職能可能仍屬住建部。
梁軍表示,這其中也涉及一個重要問題,即是相關部門的職能如何協調和統一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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