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廣華稱, 實施細則在起草過程中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以土地、海域為基礎,貫徹統一登記原則。二是充分尊重各部門現行有效做法,體現繼承和發展原則。三是以細化條例為目標,注重制度可操作性原則。四是以便民利民為導向,落實維護不動產權利人物權權益原則。五是確保條例實施前後各項工作有效銜接和平穩過渡。力求通過實施細則,進一步細化登記類型、登記程序、各類不動產物權登記要求、登記機構和人員職責等內容。
王廣華也表示,不動產權籍調查指導意見已經形成,有望盡快出台。
“總的看,地方在完成職責和機構整合基礎上,依據條例,使用統一的簿册證開展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具備了基本的技術條件。但具體不動產登記工作主要在市縣兩級。”王廣華說,考慮到上述地區還要進行業務流程再造、登記系統對接、統一窗口設置等必要技術準備,也需要一段時間磨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