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認為,其中最重要的一條標準即為“聘期內年度考核不稱職或者有兩年為基本稱職的”。
新京報記者採訪發現,前述《辦法》是試點地區對聘任制公務員考核的指導思想,在實踐中,各地的考核辦法則各有不同。
義烏市委組織部的一位負責人介紹,年度考核會對照年初制定工作目標承諾書,還包括個人述職、民主測評以及單位班子考核。考核結果與聘任制公務員的年終獎金掛鈎。
在四川宣漢,還專門出了一個考核辦法。黃櫓潔介紹,考核分為四部分:民主測評、座談測評、專家測評、用人機關平時考核。在考核滿分100分的情況下,各部分的權重分別是:民主測評15分、座談測評是15分、用人機關20分、專家測評50分。
而聘用制公務員的績效工資也是與工作任務量完成的情況來確定的。如果被考核者的得分在60分以下,或者兩年在60分到70分之間,那麼就將終止合同。
相對於其他試點地區人數較少且職位固定的聘任制公務員考核,深圳所面臨的挑戰更加棘手。
深圳市公務員周明介紹,當地的聘任制公務員在考核方面與委任制公務員是一樣的,在年終的時候填個表格。其內容包括“自我述職、主管領導寫評語、本機關負責人確定考核等次”等。
周明說,當前的考核標準,主要就是對“德、能、勤、績、廉”五個選項打鈎。由於參評人與被評人在一個單位,因此一般不會給差評。“按我們的理解就是,一般沒有犯重大錯誤,都不會被評為不稱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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