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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地方政府債務情況透明度最低 99%不披露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8-06 10:30:33


 
  第三,政府性債務除了直接債務外,還有大量的擔保債務,在公開上存在客觀困難和缺乏激勵機制。

  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該課題組負責人俞喬在接受財新記者採訪時表示,從理論上和《預算法》的原則規定來看,所謂“財政公開”應該是全方位的公開,增強地方政府債務的透明度也是改善政府治理體系的重要內容,但就目前而言,地方政府的債務公開還存在著兩方面的困難。

  首先是技術困難。俞喬介紹說,法律和政策層面的規定都僅限於原則性的規定,而對於統計口徑、統計範圍以及公開的時點等都沒有細化規定,“很多概念定義都有很大的歧義,取決於地方政府自己”。

  同時,俞喬認為“細則現在也很難拿出來”,因為上下級政府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中央也不知道這個債務到底有多少,甚至省也不知道市裡面債務有多少,市裡面的相關綜合性部門比如說發改、財政,它可能也不知道有多少,這就非常難弄了”。

  其次,俞喬認為地方政府不公開債務,可能因為“當地領導有很多實際的考慮”。就目前而言,債務公開還未成為剛性的要求,“對地方政府而言,它的GDP、稅收、就業可能被認為是剛性的,壓力會很大”,但債務公開“這一塊的話它還有一個發展過程”,也與社會的民主政治的發展是密切相關。

  如何更好監管

  報告指出,地方政府性債務已成為當前經濟中最為重要的風險之一,而這種風險更多的存在於獲得財政收入能力相對不足的地級和縣級市政府。地級和縣級市政府儘管擁有龐大的債務規模,但這個債務規模的數字和其結構始終不為外界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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