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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病員工,企業的責任並非沒有邊界,需要社會保障接過接力棒。 |
中評社北京8月28日電/蘭州交大博文學院一女教師得了癌症後,不僅沒有從學校得到撫慰和幫助,反而被解除勞動關係,結果含恨辭世。人們為劉伶俐的遭遇而大感不平,因為在人 們的慣常思維中,“大學教師”不該被惡劣對待。但對於民辦的博文學院來說,劉伶俐實際上就是一名企業員工,只是身在一個叫“教師”的崗位上而已。
事實上,無論大學老師也好,企業員工也好,都不該因為生病治療而被開除,而是需要得到一視同仁的勞動權益保障。現代快報記者把目光投向那些患病的企業員工群 體,看看當大病來臨,是誰牽起他們無助的手。採訪中記者發現,有些單位非常人性化,崗位為你留著、組織員工互助、分擔醫藥費、不時還會上門看望;也有那些 冷漠無情的單位,為了甩包袱,將患病員工解雇,最後雙方對簿公堂。
有企業想甩包袱
雙方“對簿公堂”,最終患病員工獲賠
故事一
乳腺癌尚在醫療期內
被企業解除合同
生活中,劉伶俐那樣的遭遇並非孤例。今年46歲的秦大姐(化姓)患上乳腺癌後,公司與她打起了官司,一打就是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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