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駐馬達加斯加大使館派領事協助處理這件事,幾次到監獄看望船員,要求馬方公正處理案件,保障船員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督促船東負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聘請律師,同時保障船員在獄中的生活、藥物需求。
2019年3月,馬國法院一審判決17名船員非法入境及拒絕服從罪,判刑五年,每人處罰金5250萬馬達加斯加法郎;船長和船東代表因開船逃逸罪,多6個月刑期。
船員們難以接受。船東辯解說,律師拿錢跑了不辦事。
申文波覺得不公,被抓前他已經離職,卻也被判刑了。馬國以涉嫌走私紅木為名抓捕他們,在船上沒發現證據後,以非法入境定罪。申文波認為,非法入境的是貨船本身,應當由船東和船長擔責。船員們都有船員證,按照國際海事法律規定,不應算非法入境。
另外,船進入馬國沒有提前匯報,“那是船長的問題,不是我們船員的問題。”船員們在法庭上的證詞、提交的證據都沒被采納,判刑有無充足證據支持,他們也不知情。
船員家屬到福州找船東楊建豐夫婦,前兩次,楊熱情接待,說他正在全力解救,他們最晚七八月就能回國。在家屬的要求下,他補發了2019年1月和2月的工資。3月之後的至今沒發。
這之後,他一直告訴船員,在和馬國談判,馬國不開條件,也沒有人出來和他接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