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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華網 |
2021年3月,為順應推進“一國兩制”事業的時代呼喚和落實黨對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提出的明確要求,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及其常設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依法修改完善香港特區選舉制度,堵塞反中亂港分子利用選舉進入特區管治架構的制度漏洞,從制度機制上全面貫徹、體現和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建立一套符合“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和香港實際情況的新的民主選舉制度。
這是一個推動香港由亂及治的重要決定,一項正本清源的重大部署,體現了習近平主席和中央對開創“一國兩制”事業新格局、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良苦用心和歷史擔當,回應了香港社會人心思治的主流民意,開啟了香港邁入良政善治的新篇章,並將從根本上保障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和香港社會的整體、根本及長遠利益,具有歷史的必然性、時代的進步性和制度的生命力。
捍衛政權安全政治穩定 選舉制度非改不可
為何要在此時修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
2021年1月,香港警方拘捕了反中亂港分子戴耀廷等涉嫌組織策劃、參與去年所謂“35+”“初選”的50餘人。其中47人於3月1日被特區政府律政司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
何為“35+”“初選”?這是反中亂港分子妄圖複制“顔色革命”而布局在體制內的奪權陽謀。他們打著所謂“公民投票”的幌子,裹挾部分民意,提前進行選舉動員和配票,企圖在原定於2020年9月舉行的特區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攫取過半數議席(即多於35席,立法會原有議席共70席)。混入立法會後,這些“攬炒派”(“攬炒”意為同歸於盡)議員就可以無差別否決特區政府一切重要議案,癱瘓特區政府運作,以此要挾中央滿足其所謂政治訴求。不然的話,就“攬炒”搞垮整個香港,並鼓動外國反華勢力對我進行制裁。
現行香港選舉制度中,並無所謂“初選”的制度設計。所謂“初選”實質上就是反中亂港分子對從體制內奪取特區管治權進行的預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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