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束沐 |
束沐:對香港“由治及興”的四點思考
2022年7月1日,習近平主席在香港回歸25周年慶祝大會上,作出“香港正處在從由亂到治走向由治及興的新階段”的重大科學論斷,為“一國兩制”發展實踐與香港繁榮穩定指明了方向。作為親眼見證並參與香港近年來“由亂到治”歷史轉折的青年智庫研究人員,我不僅感慨萬千,也作了深入思考。連日來,香港各界正在圍繞如何激發“興”的動能展開熱烈探討、貢獻真知灼見,具有重要參考和啟發意義。今天,我願就如何更充分激發香港“興”的動能、推動香港“由治及興”更加穩健發展,提出四點思考和體會:
一、激發“興”的動能,首先要夯實“治”的基礎
香港“由治及興”的前提是“由亂到治”,這就決定了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2019年以來乃至過去10多年來香港政治動蕩、社會撕裂、黑暴肆虐、外部勢力橫加干涉的歷史不堪回首,香港未來要“興”,決不能重演當年的亂局,相信這是700多萬香港市民以及廣大在港工商界、投資者的最大公約數。因此,激發“興”的動能,首先是要保證來之不易的“治”的局面,讓香港引以為傲的法治不動搖、不褪色。
要夯實“治”的基礎,首先要知道這個基礎是什麼、從何而來、未來又將如何發展。毫無疑問,這個“治”的基礎,可以統稱為“維護國安法治體系”:絕不單指一部《香港國安法》,而是以國安法為統領,包括香港國安委、政府國安執法機制、國安司法機制、國安律政機制、國安教育機制、中央政府駐港國安公署、全國人大涉港國安決定及法律解釋、現有本地國安案件判例,以及未來將進入立法議程的《基本法》23條國安本地法律體系等。可以說,目前除了23條立法以外,香港“維護國安法治體系”通過3年來的創立、磨合、實踐,完全有權威、有能力遏制內外部亂港勢力破壞國家安全的行為,防範和化解各類涉港國家安全風險。
香港各界要全面、立體、準確認識和理解香港維護國安法治體系的系統性、全局性和發展性,加強對維護國安法治體系的認同,深刻領會維護國家安全的政府責任、議會責任、法院責任、社會責任、個人責任和國家責任,支持警方依法展開國安執法,支持政府推進國安教育,支持司法機構依法審理國安案件。唯有這樣,香港的“興”才能蹄疾步穩、從容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