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以後,東盟暴露出來了那麽多的問題,就是在經濟危機面前東盟缺乏抵禦的能力,說明其自身發展有問題。而在經歷經濟危機以後進入二十一世紀,在全球化、區域化急劇發展,特別是東亞國家和南亞國家,還有中國、印度急劇發展的情況下面,對東盟提出了一個很大的挑戰。東盟自己如果要生存、不要被邊緣化的話,就必須有進一步的發展。在這種情況下東盟提出加速一體化的要求,是其生存和發展的切實需要。
憲章為東盟今後的發展提供法律依據
這樣就有了一個問題,就是東盟要改革,不能停留在現狀。究竟改革往哪裏走?也是一個問題。大家比較一致的意見是,東盟憲章的提出,這條路子是對的,這也是針對東盟存在的問題所提出來的問題。
因爲東盟是一個比較鬆散的組織,不是一個緊密型的組織,是建立在原來的東盟方式的基礎之上的,強調自願聯合,而不是有法人的資格、法律的依據,從體制上加以約束。有一個憲章,就是把這個組織的行動、方針和發展方向納入一個法律的範疇,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使其今後的發展具有法律的依據,並具有一定的約束力。這一步,對東盟來説也是必須要走的。現在看來,這一步走的是對的。
東盟不可能完全模仿歐盟
多元中求統一是基本道路
但是對這些問題估計不一樣。有觀點認爲東盟要完全顛覆原來的做法,走歐盟的道路,完全向歐盟靠攏,變成是歐盟式的組織。
也有觀點說,東盟還是不會走歐盟那種超越國家的聯合路子。有學者說,東盟不會是歐盟的翻版,還是會走自己的道路。我同意這種意見。
我覺得,東盟之所以能這麽四十年走下來、取得這麽多的成就,基本的經驗就是適應了多元化這種的特質。東盟是一個多元化很明顯的地區,多種民族、多種宗教,政治制度、思想文化等很多方面都不一樣。這種情況與歐洲相比,差別是很大的,有其特殊性。總體上,這個地區都是發展中國家,發達程度比較低,你要東盟像歐盟那樣,是不可能的。東盟的重要成就,其實就是它能夠走出一條和歐盟不一樣的道路。如果拋棄了這一條道路,而選擇複製歐盟的道路,我覺得就是冒進了,就可能脫離實際。因此東盟既要堅持傳統的東西,同時逐步進行改革。這種改革應該是漸進的,在可以預見的未來,在二零一五年實現貨物、服務、投資、技術人員和資本的自由流動,將自由貿易區完全組成,但就是建成經濟共同體的時候,也祗是東盟共同體發展的第一個階段。東盟在2015年建立的“經濟共同體”,是向未來高度一體化的東南亞的一個過渡。
在這個階段,東盟是要提高其一體化的水平,但是不可能完全複製歐盟的模式,還是一個主權國家的聯合體,或者說一個相對比較緊密的聯合組織。開始有法律的依據,對他們的現有機構進行逐步的調整、改革,會有些新的靈活性。但是其原來的那些原則,諸如互不干涉內政、協商一致的原則,還是基本上會維持下去。
這樣發展到一定階段以後,才會有下一階段的進一步發展。如果越過這個階段,就很可能要返過頭來,甚至造成十個成員國之間的分裂。
就是説,東盟的發展,本身就面臨著巨大的矛盾:是走區域主義的發展道路,還是回到完全的民族主義的路上去?因爲區域主義和民族主義之間是有矛盾的,東盟內部必須充分考慮到東南亞的特殊性和多樣性、承認差別,由此找到平衡點。
觀察東南亞的發展局勢,無論是從歷史上研究,還是從現實來考察,我們都要把它的多元化與統一性結合起來,必須兼顧這兩個方面。既要看到東盟地區多元化的發展,也必須看到它有某些共同點和統一性。就是在多元化中求統一,這是東南亞歷史和東盟發展的一個基本軌跡。
張學剛:東盟憲章是里程碑
經濟共同體藍圖具重要影響
東盟憲章具有里程碑意義
最近東盟與歐盟召開了峰會,原本也要同美國召開峰會但是因故推遲,而東盟自己此次又召開了慶祝四十週年的峰會。一系列的峰會,最終的成果是形成了東盟憲章,在東盟的歷史上應該是一個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時期。
應該說,東盟的發展也印證了人們一直在說的東盟發展的基本經驗,就是“協商一致、求同存異”這麽一種“東盟模式,這個模式應該說是比較成功的,也是大勢所趨。既是外部壓力所致,也是內部發展的一個需要。這三個方面,最後促成了“東盟憲章”的出台,進一步加強了東盟一體化合作的步伐。
所謂大勢所趨,就是一種國際格局變化和國際潮流發展的一個趨勢所要求的。因爲從冷戰直到後冷戰時代,包括九一一以後有人命名的“反恐時代”。世界大的潮流或者說趨勢,還是總體緩和,冷戰時代那種對抗和衝突逐漸消解,更多地是要談合作,各方求同存異。東盟這種較小的國家集團,也正好代表了世界合作發展的潮流。
所謂外部壓力,東盟自身也面臨很多這樣的挑戰,包括西方尤其是美國,對東盟也有壓力,認爲東盟長期以來是一種“清談舘”,祗是相互表達一種觀念,而實際的行動力比較低,有很多“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問題存在。
分歧與爭執明顯存在
但“協商一致”還是主流
東盟本身在內部也曾經在這些方面出現過爭執,比如反映在此次東盟憲章的制定過程中,一些成員國提出可在東盟憲章中增加一些強制性、制裁性的條款。比如説對於一些有爭議的問題,是不是就不再採取以前那種“協商一致”的現存原則,而是代之以“少數服從多數”的投票原則。對此,當時是醖釀過的,而且有爭論的。也有成員國提出,憲章中是不是可以增加一些制裁性條款,如果違反了東盟憲章或者一些組織條款,可以對該成員實行制裁,直至將其開除出東盟。還有醖釀成立一個“東盟人權委員會”,可以討論一些事關東盟國家內部事務也就是內政的問題。就是將民主、人權問題,都擡上桌面來。這些提議將改變東盟一貫奉行的不干涉內政和協商一致原則,實際上是對東盟方式的根本性的改變,勢必引起部分成員國的不滿。
因此,上述種種提議也遭到了比如越南、老撾、柬埔寨特別是緬甸等成員國的反對。東盟內部在這些問題頗有分歧,在起草憲章的過程中有激烈的爭執和博弈。我們現在看到的在十一月出台的東盟憲章,實際上已經將一些國家提議的強制性條款基本排除。除了一個關於東盟成立人權委員會的條款,是二零零七年八月份召開的東盟外長會議上定下來的,所以寫進了這次的東盟憲章,但憲章裏也對東盟人權委員會作出了限制,就是東盟人權委員會必須放在東盟外長會議之下,就是將之放在較低層次。成員國可以在東盟人權委員會吵得面紅耳赤,但是外長們一坐在一起,敏感的議案可能會被否決。這也表明,雖然很多內部問題會出現痛苦的醖釀階段,但是最後還是要服從總體的東盟方式,服從整體發展的需要。這種安排,實際上也是相互博弈後的一個折中方案。雖然存在上述爭議,東盟憲章還是體現了東盟一貫處於主導地位的“協商一致、不干涉主權、不干涉內政”的合作方式。
此外,內部需要是促成東盟加速發展的重要因素。就是因爲東盟內部的多樣性非常明顯,宗教、社會制度,比如有一些是具有社會主義色彩的制度。在宗教方面,有主要信奉天主教的菲律賓,也有伊斯蘭教爲主的印尼、馬來西亞,還有佛教爲主的泰國,越、老、柬也是受佛教影響很深。這麽多不同的宗教、文化聚集在這個區域,區域內的組織就必須尊重這種多樣性,這樣才能進一步求同存異獲得發展,否則就會四分五裂;或者是弱肉強食,退回到殖民地時代,被別國或者大國壓制。
上述所說的三方面的基本特點,決定了東盟必須加快推進一體化的進程,其標誌就是東盟憲章的制定和通過。
東盟經濟共同體建設的藍圖影響深遠
總起來說,東盟的一體化是帶有東盟特色的一體化,是不同於歐盟,不同於西方所設想的一體化道路的。帶有分散性,而不強求一致性,不強求遵循一個特定的法律模式,不要求很強的約束力。但是在各自之間,也要保持一定的黏結性,否則就會分崩離析,變成一盤散沙。
此中最主要的還是通過相互之間的相互尊重,包括經濟上的一種相互協作,來最終達成一體化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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