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造”,又稱“長沙貨”。清代早、中期作於湖南長沙地區。多造明清間的著名人物或冷名書畫家的作品,如楊繼盛、楊漣、周順昌、史可法等。有畫幅、對聯等形式,畫面結構疏落,技藝較差。材料都用續或緞,染色後用水大力洗刷,衝去光亮,以顯灰暗古舊。
“廣東造”,清代晚期作於廣東地區。專造明以前的大名家,並多有偽宋徽宗標題,主要為重設色人物,問有花卉、山水,多為絹本。有時做舊時用膠礬太重,絹絲皆被搗制,因而毫無筋骨,易掉粉末。此外還常將清人真跡改成古代作品。
“後門造”,清代作於北京地安門一帶。多造“臣”字款畫,題材多樣,設色畫尤多,畫面工整富麗,但技法少變化。多有偽造的乾隆題識及近臣題跋、清宮玉璽藏印等。裝裱仿內府格式,但技術較差,所鉛印記也多不合規範。
這些地區性的作偽有的一直延續到近現代,其目的主要在於謀利,因而除“蘇州片”稍好些外,藝術水準一般都不高。
2.書畫辨偽的基本方法
所謂“辨偽”就是辨識出歷代所作的偽品。其對象主要是那些有作者名款或印章的作品。它與推斷某些無款印作品的年代乃至作者的“斷代”是有區別的。有些偽作雖無款印,但有偽造的標題、跋語,指稱為某家之作,辨識此類假古董也屬“辨偽”。辨偽所做的主要工作就是運用各種方法判斷出某件書畫作品與署名的或被指稱的作者是否一致,名實相符的是真品,否則就是偽品。這就要求辨偽者既認識作品中反映出來的全部事實,又認識有關作者的全部事實。這種認識越全面深刻,辨偽的水平也就越高。辨偽的所有方法是依據上述原則產生的,而最基本的方法大致有以下數種。
(1)依據書畫作品的風格特征辨別真偽
風格特征的形成與特定的書畫方式、工具材料、思想文化、藝術祟尚等有關,它主要表現在筆墨技法、形象和字體、構圖和章法、神韵氣息等方面,而具體的辨識則可從時代共性和作者個性上著手。
筆墨是中國書畫藝術最基本的表現形式,因此也是辨別真偽的首要依據。筆墨技法在歷史上曾經歷了一個不斷發展的過程,它雖有粗、細、方、圓、幹、濕、濃、淡等無窮的變化,但在每個時代總是會形成一些基本的特點。所謂的六朝畫、唐畫、宋畫、元畫、明清畫等,皆有其明顯可辨的時代特征。如六朝畫的線條,圓渾勁健,如春蠶吐絲,如果某幅畫有明顯的頓挫和直折,甚至出現粗筆草草的現象,那就絕不可能出於六朝人之手。山水畫中的“大斧劈破”始於南宋李唐,成熟於馬遠、夏圭,如果某幅“北宋畫”中以大斧劈皴畫山石,當然必偽無疑。此外,書畫工具和材料的不同也使筆墨形成了某些特殊的形態。以書法為例,晉唐時多用一種堅硬而吸墨較少的有心筆,於是出現筆劃開叉及頓筆處有賊毫直出的現象。北宋中葉始用較軟的兼毫或羊毫無心筆,形成豐滿圓潤的筆劃。至清代中期以後又逐漸流行極軟的純羊毫筆。就繪畫而言,清代同治、光緒以前,畫山水大多用鼠須、狼毫等硬筆,僅渲暈時才用羊毫,晚清以後才有人全用羊毫畫山水,出現一種較肥軟的線條。如果前人的作品中出現後世才有的筆墨形態,那就有偽作的可能了。從書畫家個人來說,每個書畫家由於執筆方式、書畫習慣、運筆的遲速輕重、筆鋒的轉折變化、墨色的濃淡幹濕等各不相同,皆會形成其獨特的筆墨性格和形態。雖然許多書畫家的筆法在其不同時期有所變化,但其間總有一定的聯繫,總有一些發展脈絡可尋。因此,當我們了解了某個書畫家的筆墨特點及其變化後就能認識其作品的基本面貌。如果署名某作者的作品與我們對作者的認識大相徑庭,其真偽就很成問題了。事實上,筆墨對作偽者來說是最難模仿的東西,一個書畫家在長期的操作中逐步形成的特點要另一個人在短期中完全掌握並一絲不差地再造出來,實在是不大可能的。尤其是一些較縱放,個性很強的筆法,刻意臨摹,必然死板,仿其大意,則難與之相似,而且容易露出作偽者的本相。由此可見,筆墨常可成為辨偽時的決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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