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秦制
繼王權制后,中國歷史上出現的第三種治理秩序是秦制,也即絕對主義皇權制。
對這一治理秩序,我們仍可進一步區分為經典狀態與非經典狀態。經典的絕對主義皇權制也即嚴格意義上的秦制,持續時間相當之短暫,只是在秦兼有六國之后的十幾年時間內。
受封建的禮治傳統影響,東方各國的王權專制是非常寬和的。可以用人們形容歐洲17、18世紀若干國家的詞匯來描述東方各國的王權制:開明專制。秦卻與此不同。
由於種種歷史機緣,它的文化和制度經歷了一個基於現代目的的“野蠻化”過程,從而,其治理秩序與東方各國分道揚鑣。由此,它利用東方各國最先形成的現代性國家的制度構件,建立了一種比東方各國專制程度高得多的體制。它把東方各國的幾乎所有治理特征都極端化了:它極端的世俗化,它把刑律極端化而變成命令體系,它也把平等極端化。借助於這些極端化措施,秦實施了最為徹底的“農戰”戰略。
這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場“打天下”事件。這種得天下的過程,完全不同於三代的兩場革命。三代革命之關鍵在於天命之轉移,也即天下歸往,天命轉移在人間的呈現就是諸侯和人、民之承認。然而,秦卻是完全通過暴力,通過逐個消滅六國,而搶奪到天下的。此后,暴力的打天下,就成為統治權轉移、王朝更替的主要手段,這正是秦制之傳統。
秦人通過暴力征服建立的統治秩序,我們稱之為“絕對主義皇權制”。它是皇權制,因為秦始皇攻滅六國之后,經過慎重考慮而自稱“皇帝”,而不再滿足於“王”的稱號。它是“絕對主義”的,這是與漢武帝以后出現的受到約束的皇權相對而言的。
因為缺乏審慎的美德,為了建立絕對統制體系,秦統治者消滅社會乃至消滅一切文明。由此所建立的統治秩序表面上看起來十分強大,卻具有無法克服的內在缺陷。這個體制具有強大的資源動員能力,這是秦制的優勢。但這一優勢也誘導統治者不加節制地動員資源,從事皇帝心血來潮所確定的大型工程。最終,政府對資源的貪婪超出民眾的承受能力,從而引發人民之反抗。
劉氏革秦之命后,並沒有從根本上變革秦制,因而,就治理架構而言,大體上漢承秦制。不過,劉氏以東方人特有的、受封建遺風影響的寬和精神,借助秦的制度架構進行統治。也就是說,漢初的治理秩序乃是一個放鬆了的秦制,非經典的絕對主義皇權制。由於這種放鬆,個體主義、物質主義獲得了最大程度的發揮,人們集中全副心身投入於權力和金錢的拼搏之中。漢初出現了中國歷史罕見的經濟繁榮。但隨后,天下陷入危機:皇權放縱意志,民眾放縱激情,共同體內形成了一種相互傷害的關係。由此而掀起了一場“復古更化”運動,這場運動的推動者就是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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