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此次招標評審的專家委員會,又是如何組成的呢?是從哪個專家庫中挑選的,是隨機抽取的嗎?他們的資格,的確是合乎從事相關領域工作滿8年並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條件嗎?其成員的組成中,技術、經濟等方面專家是否沒有少於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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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還注意到,雖然武漢地鐵和湖北成套有關負責人表示,中標通知書是在2月7日發出的,但中標公司廣東省廣告股份有限公司卻在2月8日發布的上市公告中,明確寫著該公司在2月6日召開的董事會上,已經決定使用部分超募資金投入武漢軌道交通2號線一期工程站內平面廣告媒體代理經營項目。武漢地鐵和湖北成套兩公司,是否真的嚴格遵守《招投標法》規定,同時把中標確認信息通知給了所有投標人呢?
2月8日下午,中國著名招標投標專家、《招投標法》主要起草人餘杭教授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招投標法》實施10多年來,留下的最大空間是監督機構問題,這個問題給招投標市場產生的負面影響是極其深遠的。
2月9日上午,記者獲悉,湖北省招投標監督管理辦公室已接受了深圳報業集團的投訴,著手調查,而武漢市紀委也向武漢地鐵集團公司紀委發出批函,要求限期拿出調查報告。(時間:2月17日 來源:深圳特區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