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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星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8月8日,雲南省交通廳前副廳長胡星因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他在過去10年的時間裏通過受賄積累起來的4000多萬元財富,也被清繳一空,收歸國庫。
20天后,昆明市城市建設投資公司(下稱昆明城投公司)原總經理陳正貴,在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
在以胡星為中心的一系列行賄案件中,陳正貴是第一個坐到被告席上的行賄者。1997年至1999年間,胡星任昆明城投公司董事長並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時,陳正貴是該公司副總經理。為了搞好與胡星的關係,以便日後升遷,陳正貴先後三次向胡星行賄共計30萬元。
與來自廣東省深圳市安遠投資集團公司(下稱深圳安遠)的陳族遠相比,陳正貴的行賄金額只是“小巫見大巫”。
據昆明中院確認的事實,深圳安遠董事長陳族遠向胡星行賄3200萬元,創造了當今中國的行賄金額之最。當地媒體《雲南法制報》在對此事進行報道時,援引民間說法,將陳戲稱為“行賄狀元”。
陳族遠的動向因此備受社會關注。
8月上旬胡星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後,曾有消息透露,法院將對涉嫌行賄的12家單位及個人責任人進行審判。但在這些即將受到法律懲處的責任人當中,是否包含“行賄狀元”陳族遠,目前尚不得而知。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此間在昆明多方查證陳族遠的消息,但省市辦案機關均對此諱莫如深。
當地一名消息人士透露,雲南方面將陳族遠鉅額行賄行為公諸於世後,引起了陳氏利益攸關方的不滿,針對陳族遠的調查工作一時陷入僵局。
9月12日上午11點半,本報記者致電深圳安遠,一名接線小姐兩次將電話轉到陳族遠辦公室,兩次傳來的都是“嘟嘟”的忙音。
“陳總不在,”接線小姐隨後對《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說,“可能出差去了。”
陳族遠的行賄行為,發生在深圳安遠投資建設昆明市東連接線高速公路項目(下稱東連接線)中。
大項目裏的官商交易
東連接線是昆明市政府在城市交通建設領域裏的一個大動作。這條高速公路按照雙向六車道的標準設計建設,主幹線全長25.482公里。
有關資料顯示,昆明市政府1999年提出建設東連接線的方案後,具有官方背景的昆明城投公司受政府委託,于次年開始代表政府在各種大型招商會上引資。胡星時任該公司董事長,並兼任昆明市建委主任。
在1年多的時間裏,昆明城投公司先後與雲南電力集團、中美總商會、中國鐵道建築總公司、深圳天健集團等多家投資商進行了接觸,但是,昆明市東連接線建設項目最終花落深圳安遠。
深圳安遠的出現是在2001年7月。經國家西部開發辦的介紹,深圳安遠當年向昆明市委、政府遞交了投資意向請示報告。這份報告獲得了昆明市委的重視,有關領導曾批示,要求政府及昆明城投公司主動積極與深圳安遠商談。
此後,一切進展順利。2002年6月8日,在昆明市第十屆昆交會上,深圳安遠、香港同誠科技公司與昆明城投公司簽訂了投資合作協議書,約定由三家公司共同組建合資公司——昆明繞城高速公路開發有限公司,以負責東連接線的融資、投資、建設和管理。兩個月後,該公司獲批正式註冊成立。
深圳安遠董事長陳族遠在新成立的合資公司中出任總經理。
胡星案發後的供述表明,深圳安遠能夠順利獲得東連接線的建設項目,與隱藏在該項目背後的巨大腐敗難脫干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