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共識”到“中國模式”
中國大陸對於Ramo的論點雖有喜獲知音的感覺,但是,卻不太欣賞“北京共識”這個詞語,同時,也認為Ramo的論點有進一步論證梳理的必要,於是,在2005年8月於天津召開了《中國發展道路國際學術研討會》,邀請Ramo和多位中外學者參加。研討會中的論文、評論和發言記錄,也編輯成書,在2006年出版(俞可平、黃平、謝曙光、高健主編,2006)。
研討會中,大陸的學者基本上都肯定Ramo比較客觀地析論了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的發展成就,擺脫了國際間看待中國大陸發展現象時,慣用的“中國威脅論”或“中國崩潰論”的思維,實事求是地分析中國發展成功的原因,以及其中的問題和機遇;也同意中國大陸的發展道路另成一格,不同於“華盛頓共識”的主張。不過,大陸學者也態度一致地表示,不贊成“北京共識”這個詞語。
中共中央編譯局副局長俞可平(2006:12)在研討會的論文中提到,雖然,Ramo所提出的“北京共識”一詞,由於和廣為人知的“華盛頓共識”一詞打對台,而容易吸引人們的注意,但是,他更喜歡“中國模式”的提法。因為,“共識”意味著廣泛認可或一致同意的解決方案,而“模式”則是一系列帶有明顯特徵的發展戰略、制度和理念。
至於“中國模式”的內涵與特徵,俞可平的看法是:“中國模式”實質上就是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在全球化背景下實現社會現代化的一種戰略選擇,它是中國在改革開放過程中逐漸發展起來的一整套應對全球化挑戰的發展戰略和治理模式”(俞可平,2006:11)。“中國模式”的基本特徵有四:第一,根據自己的國情,主動積極地參與全球化進程,同時始終保持自己的特色和自主性;第二,正確處理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先求穩定再求發展,然後以發展來促進穩定,再以改革來促進發展;第三,堅持市場導向的經濟改革,同時輔以強有力的政府調控,在大力推進市場經濟的同時,維持政府的強勢地位;第四,推行增量的經濟與政治改革,以漸近改革為主要發展策略,同時,進行必要的突破性改革(俞可平,2006:13-15)。
不過,俞可平也指出,“中國模式”其實還在演進之中,尚未完全定形,作為發展道路或發展模式,它必須從成功經驗和深刻教訓兩方面來觀察分析。未來,“中國模式”應該重視以下的戰略選擇:第一,以經濟發展為核心,追求社會和自然的協調發展和可持續發展;第二,把效率和公平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追求人與人、地區與地區、城市與鄉村之間的平衡發展;第三,在全面推行經濟改革和社會改革的同時,適時進行以民主治理和善政為目標的政府自身改革和治理改革(俞可平,2006:15-17)。
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教授田春生(2006)則從制度轉型的角度來解析“中國模式”。他認為,在中國的制度轉型過程中,政策和制度的安排具有“內生性”,主要靠自己摸索;相對來說,俄羅斯在制度轉型過程中的政策和制度形成,則表現出比較多的“移植性”,太相信外國顧問的建議。
田春生(2006:25)借用日本學者青木昌彥的分析,指出中國經濟轉軌的特徵是:一、政治上的統一和中央政府的專權;二、對國有企業的改革不是採用大棒式的私有化,而是採用企業所有權漸近式的轉變;三、轉軌過程中,在農村提倡私營和集體所有的鄉鎮企業。同時,中國正式制度安排的變遷,常常受到非正式制度安排,像價值觀、意識形態和倫理規範等等的影響,往往是人們的行為改變在先,再有立法等正式的制度和規則予以追認。這種行為先於制度改變,或可稱為“誘致性制度變遷”的現象,使得中國的發展免於制度移植的水土不服或扭曲變形。
不過,展望未來,田春生(2006:29-31)並不認為“中國模式”應該拒斥外國制度的移植,他認為,有一些正式制度,尤其是那些具有國際慣例性質的正式規則,是可以移植的,也能給“輸入國”帶來好處。但是,要留給社會足夠的時間和空間,來改變本國的非正式制度、文化傳統和文明習慣,使“內生性”和“移植性”得到有效的結合。儘管中國取得了市場改革的相當成就,卻仍然需要接受成熟市場經濟的一些制度與規則,讓中國的市場經濟制度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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