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到這些問題的歐洲國家近些年來雖致力於減輕稅負,但尚未取得明顯進展,便被接連不斷的危機攪亂了陣腳。
2008年下半年爆發的金融和經濟危機給歐盟各國財政造成了巨大壓力。一方面,由於經濟形勢惡化,企業盈利下滑,政府的稅收收入大幅減少;另一方面,歐盟各國政府用在失業救濟等社會保障方面的支出不斷擴大。在應對金融和經濟危機的過程中,稅收杠杆成為歐洲各國必用的利器。為了刺激經濟復甦,歐盟國家紛紛採取減稅等擴張性財政措施。然而,此舉一個不可避免的副作用就是,短期內進一步縮減了政府的財源。
正因為如此,金融和經濟危機的陰霾尚未散盡,一場席捲歐元區多國的主權債務危機接踵而至。這場主權債務危機的爆發反映出歐洲高稅收、高福利的模式已經難以維繫。
為了應對債務危機,歐盟各國再次調整稅收政策,來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改財政擴張為財政緊縮,改減稅為增稅,以期減少赤字,盡快鞏固財政,重塑市場信心。
以這場債務危機的風暴中心希臘為例,債務危機爆發後,希臘政府頂住國內示威遊行的壓力,推出了大膽的財政緊縮計劃,增稅成為其中一項重要內容,如提高增值稅和燃油稅、對煙酒類商品徵稅再提高20個百分點、對年收入10萬歐元以上者徵收高達45%的特別稅……
從短期來看,這些措施實為應對債務危機的不得已之舉,但也存在挫傷經濟復甦的風險。由於實施以增稅和減少公共支出為主要內容的財政緊縮計劃,希臘等國經濟在歐盟整體復甦的情況下仍將繼續萎縮,這反而不利於擴大稅收,夯實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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