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2 徵求階段有早有晚
記者發現,官方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民意應該在什麼階段進行,並沒有統一的要求,絕大部分是在制定完成草案後,再向社會徵求意見,很少將公開徵求民意的方式用在草案制定之前。
比如,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發布的“北京治堵意見”,以及很多部門法規的徵求意見稿,都是有了草案之後再徵求民意。
但是,也有在規劃建議起草之前,就公開向社會徵求民意的情況。比如11月2日,發改委開展“十二五”規劃建言獻策活動,請全國人民為編制好“十二五”規劃《綱要》出謀劃策。
問題 3 反饋程度參差不齊
在對徵求意見情況的反饋中,內容不盡相同,甚至有的徵求意見沒有公開反饋,就直接公布了定稿。這讓意見提交者疑惑,自己的意見是不是被采納,又為何被拒絕。
今年7月,農業部就實施珠江禁漁期制度公開徵求意見,事過三個月,10月21日,農業部印發《關於實行珠江禁漁期制度的通知》,但農業部並未公布就該制度所徵集意見的情況。
而對於已經公開徵集過一次意見的“徵收補償條例”,情況說明則非常詳細。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的說明中,詳細寫明了第一次共收到的意見和建議,同時還列出了補償、徵收範圍、徵收程序、徵收實施機構等公眾關心的方面,分別收到的意見數量,意見主要集中於哪些問題,進行了怎樣的梳理、研討和修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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