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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拆遷條例等決策頻徵民意 公眾擔心走形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20 12:27:22  


 
專家

  規範徵求意見 缺少專門法規

  昨日,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汪玉凱認為,公開徵求民意是政府信息公開的深度發展形式,更是政府信息的深度披露。但目前對如何徵求意見的程序沒有專門規定,也給政府在自由裁量上留下很大空間。

  應重視通過網絡徵求民意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部委官員昨日對記者說,在實際工作中,一般涉及規章立法、民生規劃會選擇進行公開的意見徵集,也是“開門立法”的一種表現,但他並沒有發現相關規定,一定要在哪些方面進行徵求活動。他認為,徵求意見更像是一種“自覺行為”。

  對於有些徵求意見沒有採取網上徵集的方式,汪玉凱認為,網絡應該成為必不可少的問政渠道,利用網絡的方式徵集意見應該常態化,雖然並沒有程序上的嚴格規定,但他認為隨著網絡的發展,政府在制定法律上,應該更多地通過網絡徵求民意。

  提交意見後,徵集者是否都能看到?上述部委人士說,該部每次徵求意見,都會有相關司局的專門人員負責收集和整理,對意見和建議進行統計梳理。有些與意見徵集特別不沾邊的言論,也可能會被篩選掉。

  徵求意見不應限於“事中”

  對於徵求民意能否提前的問題,汪玉凱說,有些地方的聽證會變成了漲價會,制定好漲價的方案讓大家發表意見,即使有不同意見,也不會改變初衷,“我認為在制定初期就應該聽取意見。”

  在汪玉凱看來,徵求意見應貫穿法規制定的前、中、後三個階段。事前公開聽取建議,事中徵求意見,事後做好反饋。一定要把結果再次向公眾公布,這也是讓公眾知道,哪些是正確的意見,哪些是不成立的,也會給予公眾更多的參考。

  同時,這也反映出,政府是否真心地在聽取老百姓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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