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聞觀察
徵收制度定型得打持久戰
由於涉及土地財政、城鄉規劃、地方民主建設、司法改革等,不能期望畢其功於一役,要有一個持久戰的準備,這個條例只是攻下的一個橋頭堡,可以當做制度轉型過程中的一個登陸點。
在過去的一年中,徵收條例兩度公開徵集民意,公眾參與立法的熱情高漲,不過亦有學者開始反思這個條例究竟能夠承載多少期待。
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院長薛剛淩坦言,徵收條例涉及的利益太多元化——城市發展的利益、地方政府的利益、被拆遷人的利益、公眾利益,達到平衡就有難度,不能簡單地處理。她呼籲理性參與,要認識到權利與權利的妥協與共存。
薛剛淩分析,目前少有可行性研究,只有價值判斷和對錯判斷。比如,對拆遷現狀的判斷,大家缺乏共識,這與基礎工作不扎實有關,她認為政府必須要有一套基本數據,哪些拆遷是政府侵害民眾權益?哪些是少數民眾不講理?“否則大家各說各的,誰也說不服誰。”
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沈巋認為,舊條例給人們造成了物質和精神上的影響,新條例被視為一種新制度,希望能解決舊條例情況下產生的所有問題。
他舉例,在二次徵求意見稿公布後,出現了很多擔心和懷疑,對地方人大能夠發揮多大作用持懷疑態度,懷疑法院與行政機關是否會沆瀣一氣。再者,將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辦法交給政府,地方政府會如何認定與處理。“這都是過去舊制度下對政府的懷疑。”
沈巋直言,不能對條例期望太大,這不是一個月兩個月、一年兩年能有徹底改變的問題。要徹底改變,樂觀地看至少要有五年的時間才能實現不動產徵收制度的定型,甚至更長時間。由於涉及土地財政、城鄉規劃、地方民主建設、司法改革等,“不能期望畢其功於一役,要有一個持久戰的準備,這個條例只是攻下的一個橋頭堡,可以當做制度轉型過程中的一個登陸點。”
面對持續的難以調和的分歧,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研究員孫憲忠也提到另外一個原因,網上很多人說最好的做法是不拆,這就偏激了。“為什麼不拆遷不行呢?尤其是老工業區、老工礦城市,他們過去給國家做貢獻很大,工人都是低工資,現在都老了,靠過去積攢的錢買房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必須要走城市危房改造、社會保障的路子,不能否定拆遷。”
沈巋認為,在立法公開徵求意見的過程中,各個利益主體從各自的角度發出自己的聲音是值得鼓勵的,關鍵是看決策層要做一個怎樣的決策,在決策過程中要協調各方利益,做一個“妥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