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知情人士介紹,董永安任上在廉政方面最重要的舉措,在於探索建立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廉政評價體系,以及把項目公司的黨風廉政建設納入全面考核範圍。在2009年2月17日召開的河南省交通系統廉政工作會議上,董永安又提出了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最有力的手段,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監督。3個月後,副廳長李占朝因為涉嫌受賄罪被拘留。2010年5月,李占朝因受賄罪獲刑13年,涉案金額200多萬元,同年7月,李占朝的兒子李曉峰因與他共同受賄獲刑8年。
李占朝在河南省交通廳頗有資歷,2003年8月起就擔任副廳長職務,出事前是廳內排名第一的副廳長,同時兼任高速公路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占朝同樣被認為是一個實幹派,從基層幹起,在交通系統打拼多年。
河南省交通運輸廳的一位幹部在接受有關媒體採訪時說:“總的來說,董永安在交通廳長這個位置上,業務能力還是不錯的。”
公開報道顯示,董永安上任的第一年,河南省交通系統各級紀檢監察機構就初核案件103件,立案54件,51人受到黨政紀處分。
交通廳長成高危職位
10多年間,有4任廳長出事,交通領域的腐敗問題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事實上,交通建設領域腐敗叢生的現象早已引起了中央領導的關切。早在2003年中紀委五次全會上,胡錦濤總書記就指出,“1996年以來,全國有13個省交通廳(局)的26名廳局級幹部因經濟問題被查處,有的地方甚至連續幾任出問題,根本原因就是投融資體制、招投標制度、行政審批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等方面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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