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上也指出:“交通、城建等領域大案要案頻發,必須強化監管,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從源頭上減少腐敗。”
幾年前的一份《河南交通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報告》稱,“行政領導具體從事微觀的市場經濟活動,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模式,在市場不規範和監督缺失的情況下,如果自律不夠,就可能出現建設項目和資金人格化。公路建設立項、投資、建設、管理‘四位一體’的管理體制,容易導致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的行為發生。”
然而,交通設施動輒上百億的投資,成了各路人馬垂涎的肥肉。為承攬工程,不少人托關係找門路。由於基本都是“一把手”說了算,導致經常出現由項目經理的親友操控、接包的情況。在副廳長李占朝案中,李占朝之子李曉峰就因為幫助他人違法承攬業務而獲刑。
此外,從前3任落馬廳長案情看來,招投標環節也已成為貪腐官員斂財的主要形式。張昆桐、石發亮的受賄款的絕大多數均來自參與招投標的公司。
雖然近幾年河南省交通廳對招投標程序做了不少改革,但還是出現了圍標、洩密等新問題。董永安自己也發現,系統內出現新問題,那就是圍標、抬標現象,一個標做出來,中標價比概算還高。圍標操作者通過專家、業主把所有的施工單位全部控制了,凡是圍標,操縱者自己的施工單位都有把握中標,而不是圍標操作者的施工單位一個標都無法中,這裡面問題大、成本大,最終吃虧的還是業主。
河南省交通廳工程局集團一名工作人員也曾撰文稱,招標人在投標人的行賄下,為了取得不正當利益,私下向投標人洩露招標開“綠燈”已成招投標中的主要問題。
這個系統仍缺乏一套有效的監管體系。某交通系統人士指出,“四位一體”(投資、建設、管理、使用)的投資體制下,一切基建資金在交通系統內部封閉運行,交通行政部門與負責建設的公司多為母子關係,有關部門負責人既是建設者,又是管理者,“很多貪官倒在了建設工地上,這是利用了國家建設項目四位一體投資體制的弊端。”
據《民主與法制時報》報道,河南省交通廳紀檢組原組長宋長林,在退休前曾擔任這個職務長達10年之久,先後送走了曾錦城、張昆桐、石發亮3任廳長。他曾私下裡發牢騷說:“我這個紀檢組長當得很窩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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