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中國社科院公布的一份調研報告顯示,一些地方政府在採購辦公用品過程中,有近八成的商品高於市場價格。其中,56.1%的商品高於市場平均價1.5倍;17%的商品高於市場平均價1.5至2倍。
“報告中的一些數據和結論,頗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賈康認為,這些數據主要是出自一些地方的協議供貨數據,而協議供貨在政府採購中占的比例較低。從中央預算單位2012年統計結果看,協議供貨占政府採購規模的比例為12%左右。此外,京東、淘寶的電商價格相對偏低,以此作為市場平均價來進行對比,並得出政府採購八成以上高於市場價格的說法,顯然不夠準確。
“但是,協議供貨確實存在採購價格高於市場價格的現象,特別是一些特殊‘定製’產品,更難在價格上進行監管和把控。”賈康說,公眾意見最大的是,採購人以“辦公用品”為名,購買一些超出辦公功能的豪華產品;供應商借“政府專供產品”為由來抬高協議價格,回避與市場價格的比較。
“有些時候,本來市場上的通用產品就可以滿足辦公需求,卻非要多花錢搞‘定製’,難怪人們會質疑這背後存在的利益鏈條。”賈康指出,這些行為不僅違背了公共財政的精神和原則,也給政府的公正廉潔抹了黑,確實需要完善製度、堵住漏洞,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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