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大程度地提高透明度,實現政府採購陽光化,讓公眾知道“花了多少錢,辦了什麼事”
“政府採購作為公共支出的重要方式,應最大程度地實現公開透明,這也是政府採購市場良性運行和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賈康認為。
賈康說,雖然政府採購製度比過去有了不少的改進,但從實際情況來看,信息公開的程度還遠遠不夠。要進一步加強政府採購信息化建設,實現全國政府採購信息的互聯互通,積極推進政府採購項目和預算、採購文件、採購結果等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在這方面,國外一些好經驗值得我們借鑒。比如,英國對政府採購程序有非常嚴明的規定,要求所有超過1萬英鎊以上的採購都必須上網發布,最終的採購合同具體條款也要公布。同時,通過公開透明的程序,鼓勵盡可能多的供應商參與競爭,有效防止“共謀”、串標等暗箱操作和不公平競爭。
“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政府採購的商品、單價、購買對象等絕大多數細節,都需要向社會公開,讓公眾知道政府花了多少錢,辦了什麼事。”賈康指出,有關部門應加強協調配合,健全並深化聯動的政府採購監管機製,在發現問題的同時,注重對問題的深入分析,揭示高價採購背後的政府採購體製障礙、製度缺陷、機製缺失、管理漏洞等問題,推動完善政府採購製度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