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飛機上發生了槍戰或搏鬥嗎
從理論上說,飛機上發生槍戰或搏鬥,足以導致飛機失去控制,機毀人亡。而墜機現場又發現了7支手槍,2支微型衝鋒槍,43發子彈,這就更給機上槍戰搏鬥說提供了佐證。1972年1月,英國《新觀察家》駐莫斯科記者聽蘇聯人講,蘇聯專家已把燒焦的林彪屍體整理出來,發現屍體上中了9顆子彈,呈蜂窩形。這家報紙的意思是,飛機上發生了激烈槍戰,導致飛機無法操縱而墜毀。
如果發生槍戰,至少必須具備兩個條件:第一,他有槍;第二,他對林彪叛逃以死相拼。從飛機上的乘員來分析:林彪、葉群、林立果、劉沛豐絕不可能搏鬥,司機楊振剛也不可能;潘景寅在聚精會神駕駛飛機,也難有搏鬥的可能;唯一有可能的是3名機務人員,但這3名機務人員沒有配備武器,手槍在葉群、林立果、劉沛豐手裡,林立果也不可能到飛機上給他們發槍。那麼,沒有槍,怎麼向林彪射擊呢?退一步講,從當時人們的思想實際出發,林彪是大名鼎鼎的副統帥,即使他們明知道是倉皇起飛,即使他們感到情況異常(他們未必就知道是向蒙古、蘇聯方向飛),但他們會有膽量向副統帥開槍嗎?
最有力的證據還是墜機現場的實際情況。9月15、16日兩次到墜機現場視察的中國駐蒙古大使許文益寫道:“是否像外電所傳,飛機墜毀前機上發生過搏鬥?根據對飛機墜毀現場和飛機殘骸進行的技術研究,以及對屍體進行的法醫鑒定,沒有發現搏鬥的痕跡。9具屍體都沒有任何彈孔。幾具屍體頭部的血跡,是飛機爆炸時撞傷和急速甩出時摔傷所致。外電傳林彪屍體有槍擊的‘蜂窩狀窟窿’,純屬無稽之談。” (於弓編:《林彪事件真相》,中國廣播電視出版杜1988年版,第175頁)
王海也肯定地認為:“飛機墜毀前機內沒有發生過搏鬥。機上3個機械師沒有帶槍的可能,他們知道飛機是未經批准強行起飛,但並不知道飛機要去哪裡,不可能知道此行是林彪叛黨叛國,因此不會允許他們攜帶武器。”(王海:《我的戰鬥生涯》,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97—298頁)從他們的屍體分布在林彪屍體周圍看,倒像是保護的樣子。
但是,前面提到的顧大壽的回憶卻持異議。他說:“溫都爾汗地區乾燥炎熱,死者的殘骸埋在沙裡,所以還沒有腐化。我們在飛機的艙壁上發現子彈的彈孔,這些彈孔的邊緣全都是向外翻的,可以斷定子彈是從飛機裡面射擊的。這說明機艙內曾經發生了搏鬥,還使用了武器。至於在飛機墜毀之前,機艙裡面發生過什麼事情很難說。但是,可以肯定飛機墜毀不是由於機艙裡面的射擊所致,因為飛機墜落下來,著起火來,並發生了爆炸。”(王海:《我的戰鬥生涯》,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9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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