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十年來,梁啟超一直與革命黨論戰,堅決反對推翻清王朝、極力為清王朝辯護,一直主張合法、體制內變革,《政聞社宣言書》明確表示:“政聞社所執之方法,常以秩序的行動,為正當之要求。其對於皇室,絕無幹犯尊嚴之心;其對於國家,絕無擾紊治安之舉。此今世立憲國國民所常履之跡,匪有異也。”(《飲冰室合集.文集》之二十,第28-29頁)然而,他此時仍被清王朝當作“悖逆要犯”而“嚴拿懲辦”。清廷如此嚴厲鎮壓政聞社、追拿梁啟超,使“至上而下”的改革理論的說服力大大減弱,信服“革命”的人越來越多。
清廷對一心護衛自己的改革者竟以“悖逆要犯”待之,政權內最高統治者一直對十年前內部“權爭”之事耿耿於懷,不僅不想法設法撫平創傷,不安撫當年因主張體制維新而受迫害的政治家,不讓影響巨大的梁啟超為己所用,而是依然毫不寬容當年的政敵,仍把他們當作體制的敵人,終於失去了領導“預備立憲”的能力與機會。
清廷此舉無疑“為淵驅魚、為叢驅雀”,愚蠢之極,一些高官也大為擔憂、不滿。1909年,新授山東巡撫孫寶琦就上書朝廷,要求開放黨禁:“當此預備立憲之時代,貴上下相示以誠,破除猜嫌之見。伏原皇上明降諭旨,去堂廉之阻隔,除防禁之瑣屑,有以安億兆之心。固今日之急務矣,至戊戌之案已成往事,是以光緒三十年曾奉恩諭,分別開複原免,有司奉行未盡,用者寥寥,擬呼特予恩施,”同時主張赦免戊戌黨人:“戊戌黨人平日著書立說,似皆效忠本朝,倘獲昭雪,未始不可壯正氣而消邪氣也。”
(“新授山東巡撫孫寶琦條陳新政折”,《東方雜誌》1909年第6卷第9期)對此,朝廷置之不理。
到1910年底,立憲派要求開放黨禁、赦免康、梁的呼聲越來越高。資政院議員羅傑提出開放黨禁議案,連禦使趙熙、溫肅都奏請赦免戊戌黨人,甚至載洵、載濤兩位皇叔都多次向其兄載灃陳說,載濤為此專門上了一個密奏。對此,朝廷還是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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