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應當首先考慮在適當時機適度降低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率,以減輕企業的人工成本負擔,這樣將有利於企業發展和促進就業。按照既定的目標,在“十二五”期末開始實行的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將為適度降低用人單位繳納的養老保險費率提供有利的條件。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規模增大、支付能力增強的情況下,適當降低單位費率,並不會導致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降低。
對於個人而言,目前所承擔的社會保險繳費主要包括三項,其中基本養老保險費率為8%,基本醫療保險費率為2%,失業保險費率為1%(單位招用的農民工個人不繳費)。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都不需要個人繳費。個人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和醫療保險費分別計入這兩項保險中的個人賬戶,賬戶資金的所有權歸個人所有,現有的個人繳費負擔並不重。因此,在降低社會保險費率方面,對個人繳費的費率調整並不迫切。
新概念
企業年金:
是由企業自願為職工設立的補充養老保險,通常委托投資機構進行市場化的投資運營,以提高收益水平。
職業年金:
主要是指公職人員的補充養老保險,在制度屬性上與企業相同。政府對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提供一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予以扶持,並對其投資運營進行監管。
構建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
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在養老保障方面也需要建立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其中迫切需要大力發展企業年金。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鼓勵和扶持更多的企業廣泛建立企業年金。在推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後,也需要相應建立職業年金。通過大力發展補充養老保險,並引導和扶持發展個人養老儲蓄,逐步形成多層次的養老保障體系,有利於提高各類職工退休之後的養老保障待遇水平。
多繳多得激勵機制:
目前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統籌基金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職工按本人工資總額的8%繳費,並全部計入個人賬戶,在退休時可以從個人賬戶儲存額中按規定領取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
在2005年國務院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決定》中提出改進養老金計發辦法,強化參保繳費的激勵約束機制。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退休時的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這些政策規定都有利於職工個人多繳多得。
養老金雙軌制:
是計劃經濟時代向市場經濟轉型期的特殊產物,指不同用工性質的人員採取不同的退休養老金制度。企業職工實行由企業和職工本人按一定標準繳納的“繳費型”統籌制度;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退休金由國家財政統一發放。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兩套體制並行的弊端越來越明顯,同等學歷、同等職稱、同等職務、同等技能、同等貢獻的人因退休時的單位性質不同,退休金也不同,企業往往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的養老金低兩三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