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不一是共性問題
今年9月1日,國家審計署公布9省45縣社會撫養費審計結果,共性問題之一就是“社會撫養費徵收標準不統一”。
以重慶為例,如對2011年發現的計劃外生育行為,酉陽縣最低徵收社會撫養費1.46萬元,而忠縣為5.4萬元,是酉陽縣徵收額的3.69倍。
12月6日,廣州市政協委員韓志鵬發表署名文章,指出社會撫養費的最大問題是“同案不同命(價)”:在同一個經濟指數的地方,當事人違反計劃生育的情節相同,當事人經濟狀況相近,罰金竟然可以有數倍的差異。“這種彈性,顯然大大逾越了自由裁量權的幅度和範圍。既不合法,也不合理。”
和王勇一樣,同樣在北京成家立業的老鄉劉岩(化名),去年也違法生育了第二個孩子,和甜甜同齡。不過,劉岩夫妻倆的戶口都不在北京,在老家找到關係,只繳了1萬多元社會撫養費,就給小兒子在當地上了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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