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之,公務員職位分類制度的最大特點是能夠根據不同職位的職責,針對不同類別的公務員設計符合自身特點的職業發展道路,使各類別公務員按照不同的職類、職組、職系發展並規範交流。
因此,當下改革的重點,是從綜合管理類職位中劃分出行政執法類和專業技術類職位。要按照綜合管理類提高管理能力,專業技術類技術精湛,行政執法類勤勉盡職的目標設計制度,實行有針對性的管理,激發各類公務員的能動力。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和專業技術類公務員,不用再一心競爭行政級別,只要能幹好本職工作,發展通道自然就會打開,從而實現激發公務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的目的。
改革下一步:聘任制
聘任制是公務員分類管理的重要內容。它區別於傳統基於行政科層命令的委任制,在政府人事管理中通過合同來實施契約化管理,政府雇傭部門同雇員進行平等協商。聘任制公務員的任期也比較明確,這有助於對公務員實行科學管理和複合激勵。
今後,綜合管理類公務員仍沿用傳統的公務員管理模式,而行政執法類、專業技術類公務員則將逐步探索實施聘任制這種新型制度。
聘任制能夠激活公務員退出機制。我國幹部人事制度改革一直強調建立“能進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機制。但是,目前以委任制為重點的公務員用人體制決定了政府難以對慵懶、不勝任的公務員進行有效制約。而聘任制優勢,正在於其能夠通過合同來確定任期。
換言之,在聘任制下,公務員仍然是常任制的,但合同制管理本身所具有的靈活性決定了用人單位能根據公務員本身素質、能力、業績水平等來確定續聘還是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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