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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破解商簽兩岸文化協議的主要障礙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07-19 00:51:34


充分發揮智慧和想像力,才能破解文化協議中的障礙。
  中評社╱題:破解商簽兩岸文化協議的主要障礙 作者:周天柱(上海),東亞研究所研究員

  突如其來的318台灣學運一起,引來島內媒體一片悲哀,連藍營權威紙媒《聯合報》都歎息道:“此次服貿遭強力反彈,加上日後的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則貨貿協議也難輕易過關,更遑論還有大陸希望簽署但具敏感性的兩岸文化協議與政治協議,都將寸步難行。”在這裏筆者僅就兩岸文化協議有感而發:“有著共同的血脈、共同的文化、共同的連結、共同的願景”的兩岸關係,風風雨雨走過了這麼多年,難道就這麼脆弱,這麼單薄,這麼搖搖欲墜,這麼不堪一擊,給幾個從未仔仔細細閱讀過服貿協議全文、對服貿協議真正涵義可說是一竅不通、對具體條文找不出任何有針對性的抗爭理由及訴求的所謂學生領袖一衝擊,一佔領,一反對,一霸淩,就會如同多米諾骨牌般嘩嘩嘩頹然倒下?!

  面對6年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大陸方面一直保持著清醒頭腦:這是一個對兩岸同胞命運福祉十分重要的歷史階段,這是一個現階段跳脫島內藍綠對峙政治生態最為有利的發展模式,但即便如此,出於對台灣內部錯綜複雜的各種政治勢力、社會力量糾纏格鬥割喉的種種考量,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階段從不人為設定時間表。和平發展順利時期,尤其要多想想各種現實的,乃至潛在的困難所在,充分認識到百般交織的較量、鬥爭、反復在所難免。只有自始至終堅持這個認識,並依此來分析研究兩岸文化協議,才有基礎,才有內涵,才有意義。

  兩岸文化協議的價值所在

  要定位兩岸文化協議的價值所在,首先必須弄清楚何謂“價值”。權威辭書——《辭海》認定,“價值”的內涵泛指事物的用途或積極作用。它隨著人類的進化而進化,隨著社會的發展而發展,價值的終極本源只能是運動著的物質世界和勞動著的人類社會。

  談論兩岸文化協議的價值所在,要落實、落腳於“文化的價值”所在。早在10多年前,龍應台剛擔任台北市文化局局長時,對“文化的價值”就有一個十分簡單明確,但又充滿哲理的概述:“文化就是我們的生活”。生活,看得見,摸得著。古今中外任何國家及地區,不管是社會的底層,還是社會的上層,不管是男女,還是老幼,只要是人,你就離不開每天每時每處的生活,有生活,就有文化;有文化,就有生活,兩者之間密不可分。這就是“文化的價值”。在這裏“文化”已不僅僅是抽象的符號,它已轉化為人類存在的一部分,轉化為民眾的生活方式、行為模式、價值觀念、思維方式、情感表達方式等,其心理和精神上的意義已變成人類的“自我”。

  2008年國民黨在台灣重新執政,當時的兩岸關係由於20年“台獨”惡浪的排山倒海、甚囂塵上,可謂困難重重、積重難返。明智的兩岸當局面對“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的困境心知肚明,經多方磨合,左右考量,終達成了“先易後難,先經後政”的共識,雙方竭盡全力所達成的21項經濟合作協議,不斷助推兩岸關係逐步解凍、變暖。

  按照唯物辯證法來洞察事物發展的正規律,若長期以來兩岸關係的發展僅滯步停留在“先經後政”,甚至“只經不政”階段,不往前走,不進勢必將會倒退,這當然是台海雙方都不願看到的。如前所述,文化位居經濟之後,是因為當時兩岸關係特殊情況所限。文化對於兩岸同胞、兩岸社會的重要性,就如同萬物需要陽光、空氣與水一樣,須臾不能缺少。從人類之根、之本來說,人類社會需要經濟合作,但更加需要文化合作。沒有或缺失文化交流、合作,經濟交流、合作就缺乏必要、厚實的根基,大陸在經濟交流、合作中因同為一家人的多方讓利,就顯得名不正言不順,根本無此必要。

  長期以來從民間開始推行的兩岸文化交流,使得“兩岸一家親”的理念深入人心,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文化命運共同體。放眼全球,任何雙邊文化交流、合作欲長期可持續發展,都必須要有官方協議予以充分保障。而獨樹一幟、世界僅有的海峽兩岸文化命運共同體,更離不開由法律支撐的雙方協議的“保駕護航”。若缺少了兩岸文化協議的官方法律保障,兩岸的文化交流無法越來越深化、越來越寬泛,就經不起折騰、碰撞、風浪,歷經多年的交流碩果完全有可能在複雜、多變的島內環境中被湮沒,被夭折,被摧殘,而付之東流。

  商簽兩岸文化協議現存的主要障礙

  一、當今存在哪些主要障礙

  (一)商簽兩岸文化協議呈現“陸熱台冷”格局

  近6年來,對於商簽兩岸文化協議,一直呈現一種奇怪的格局,即“陸熱台冷”。大陸方面最早提出雙方商簽文化協議的是前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早在2008年12月31日,他發表的著名“胡六點”中就呼籲:“我們將繼續採取積極措施,包括願意協商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協議,推動兩岸文化教育交流合作邁上範圍更廣、層次更高的新台階”。此後,包括文化部部長蔡武、時任海協會會長陳雲林等大陸高官,都先後提出“努力構建兩岸交流機制,儘快商簽文化交流協議”;“兩岸文化教育交流中存在問題需要解決,就應建立交流合作機制”等建言。而最新反映大陸觀點的是前不久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的答記者問:“關於商簽兩岸文化交流協議,是我們多年來的主張,而且也多次在兩會(指海協會和台灣海基會)協商的場合向海基會提出過。希望台灣方面認真考慮,儘快地啟動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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