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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平反呼格案 法院內部曾有分歧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5-01-05 17:22:57


 

  兩案複查都未嚴格依法進行

  “案件複查結果依法應在6個月內公布,長達近10年沒有任何消息,從這個角度來說,兩地(內蒙古、河北)都沒有嚴格執行法律規定。”

  京華時報:呼格案和聶樹斌案(簡稱聶案),為何都在沉寂良久後,突發“火箭式”進展?

  洪道德:說到這兩起案件的進展,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首先,轉折都出現在2005年,疑似的真凶出現,經過媒體報道後,一時間輿論嘩然,引起了司法機關的重視,開始進行複查。按照刑事訴訟法和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複查結果應該在6個月內公布,但這兩起案件都是接近10年沒有任何消息,兩地的司法機關長達近10年不回復案件。雖然案發時間長,涉及的事實也複雜,但長達近10年沒有任何消息,從這個角度來說,可以算進展驚人嗎?兩地實際上都沒有嚴格執行法律規定。

  京華時報:不過呼格案從做出再審決定到宣告無罪的時間很短。

  洪道德:當然,內蒙古司法機關從做出再審決定,到最終宣布呼格吉勒圖無罪,用了不到一個月的時間,這肯定是進展速度很快的。說明內蒙古司法機關認識到,對這種錯案再採取拖延的方式,不符合時代的要求,不符合中央的要求,不符合公眾的期盼。同時,拖延已經沒有法律依據了。如果認為案件沒問題,可以明確回復。或者說,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查到什麼程度就回復查到了什麼程度。

  京華時報:你說呼格案“拖延已經沒有法律依據了”,那麼聶案呢?

  洪道德:聶案也是拖了近10年,目前只到了複查階段,只能說明河北省司法機關依然沒有回應公眾的呼聲。這不符合四中全會文件的精神,同時也漠視了公眾的相關呼聲。法律沒有賦予司法機關不回應公民申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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