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7日電/查道炯:新冠疫情下中美經濟關係的五個預判
來源:北大國發院 作者:査道炯,北大國際關係學院教授、北大南南合作與發展學院教授
按照世界衛生組織的疾病歸類,這次新冠病毒所導致的疫情屬於“大規模流行病”,其突出特點表現為病因未知,沒有針對性藥物,治療方法也缺乏充分的經驗儲備。所有國家面對這次疫情都是在摸索中應對。
在這個過程中,處理國與國之間在公共衛生領域的關係是有規則的,也就是世界衛生組織(WHO,以下簡稱世衛組織)通過的《國際衛生條例》以及世界衛生大會(WHO決策機制)所通過的決議或聲明。
目前的《國際衛生條例》是2005完成的修訂版,2007年開始生效,如今世界上近兩百個國家是世衛組織的成員。2020年1月30日,世衛組織明確將這次疫情界定為“國際公共衛生緊急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簡稱PHEIC)”,3月31日明確界定為“全球性流行病”(Global Pandemic)。
不用城市或國家來命名一次疫情,這在2015年世衛組織的工作指引有專題表述,重要的原因是歷史上的一些做法引起了疫情地社會廣泛的不滿,也因為它容易導致病毒只是局限在一國一地的印象而不利於動員全球力量應對。
這次疫情期間國家間的合作方式也沒有科學的界定,主要要靠臨時磋商。疫情在一地發生後世衛組織成員國之間是有通報義務的,根據現行《國際衛生條例》,成員國之間需相互通報的疾病可以概括為三種情況:
一種是已經確認具有跨國傳染性的疾病(例如霍亂、黃熱病、流行性腦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