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在理解上,都將“主權與治權”混在一起思考了。但如果我們放在中國傳統這個天下的概念下來界定,則兩岸目前都是“一中憲法”,都主張其“主權涵蓋全中國”,就是主張中國是其所有權,也等於主張它是屬於中國。目前要做的是彼此相互確認的一個過程,而不是台北方面主張的“主權”互不承認”,或北京方面主張“不承認‘中華民國主權’”。兩岸應該進行的是一個“主權宣示”重疊的過程。雙方共同接受“中國”的所有權是雙方的,也同意雙方均為“中國”這個天下的所有物。
為了避免西方的“主權”文字引發誤解的聯想,兩岸未來在簽署和平協議(定)時,不需要出現“主權相互承認”(用西方的觀點等於是主張“兩國論”)或“主權相互重疊”的用語,而是可以用“共同確保整個中國主權與領土的完整”,亦即“確保整個中國所有權的完整”之意或“承諾不分裂整個中國”,亦即“承認不分裂整個中國的所有權”之意。(請參考本人所擬“兩岸和平發展基礎協定草案”,〈兩岸統合的實踐〉,《中國評論》總第150期,2010年6月號),在有關治權,即管轄權方面,兩岸應該共同尊重彼此在現有領域內的管轄權,正如同彼此尊重對方在故宮文物上的管轄權一樣的道理。兩岸目前的治權均是來自於各自的“憲法”,這是一個不可否認的歷史產物,也不需要去否定它。
春秋時期,齊國是大國,宋國是小國,但是在周天子面前,他們地位是均等的,春秋五霸與戰國七雄之間,大國與小國(也就是大政府與小政府)雖然權力不對稱,但是地位平等。大家均可以爭天下,均有機會爭正統,沒有誰屬於誰的情形。
追求“大一統”是中國文化的一部分。用現代的話語來說,追求文化、制度的統一是中華文化與追求“武力統一”(併吞)的西方文明不同的部分。雖然在古代追求統一的過程中,訴求的方式常常還是武力,但是目的卻是要符合“天命”,即讓人民有好日子過。
今天已經是21世紀,我們可以肯定“大一統”的歷史文化意義,但是也要提醒兩岸人民,是否可以不要再用武力,而改用和平的方式來追求“大一統”。第一個方法是雙方進行一種“爭正統”的努力,看看哪一個制度與管理方式可以為人民帶來最大的滿足與幸福。第二個方法則是雙方開始共同為“大一統”而努力,即在相關領域可以先建立共同體或共同治理的機制,彼此可以貢獻自己的優勢,共同為兩岸人民服務。這個方法即是政治學所稱的“統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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