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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漢簡一百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18 00:09:06  


 
  3.為研究兩漢的法律制度、律令條文和法律思想提供了具體內容和典型案例。

  兩漢的法律制度和律令條文在傳世史籍中沒有留下完整的材料。清人薛允升著有《漢律輯存》和《漢律決事比》,沈家本有《歷代刑法考》和《漢律摭遺》,稍後的程書德《九朝律考》有將近五分之二的篇幅是《漢律考》。但它們都屬於爬梳剔抉、勾沉索隱方面的輯佚工作,不能反映漢律的全貌。近年出土的張家山《二年律令》是漢律方面最集中的材料,此外在西北漢簡中有大量這方面的內容可彌補上述不足。比如蕭何九篇之律之賊、盜、囚、捕、雜、具、戶、興、厩,幾乎都可在其中找到有關條文。再如詔書律、版詔令、捕斬匈奴虜反羌購賞科別、罪人得入錢贖品、烽火品約、大司農部掾條等等,這些律、令、科、品、條、約的具體內容可謂舉不勝舉。

  此外還有一些完整的訴訟卷宗,提供了研究當時訴訟程序和法律制度的生動材料。著名的《寇恩册》就是其中之一。該册共有36枚簡牘組成,全文1526字。是東漢建武初年甲渠候官粟君和客民寇恩發生的一宗經濟糾紛的案卷材料。內容包括四個部分:一是建武三年十二月癸醜朔乙卯(初三日),都鄉嗇夫宮根據居延縣轉來甲渠候官的文書,對被告寇恩進行傳訊的口供筆錄;即“乙卯爰書”;二是十二月戊辰(十六日)的另一份爰書,除日期不同外其他內容與前大致相同;三是十二月辛未(十九日)都鄉嗇夫就此案驗問情況給縣廷的報告;四是十二月己卯(二十七日)居延縣廷對案子的判辭。這樣完整的司法文書,對研究當時法律制度的方方面面都具有重要價值。

  4.研究兩漢郵驛制度的歷史標本。

  古代的郵驛是人際交往的紐帶,是政令暢通的標誌,是國家綜合國力的體現。那麼兩漢時期皇帝的詔書是怎麼下達,朝廷的公文是怎麼傳遞的?各級官員巡行和出使,外國使節朝貢奉獻,一路的車馬食宿問題怎麼解決?漢簡材料給我們提供了一幅清晰的畫面。

  上世紀90年代發現的懸泉置遺址位於東西往來的交通要道上。根據出土漢簡的記載:從東往西有魚離置、懸泉置、遮要置,每個置的規模功能相同,大致間隔30千米一字擺在交通要道上。像這樣的置在敦煌郡共有九處。懸泉置的日常工作有置嗇夫總領,其上受效穀縣直接領導,並由敦煌郡派太守屬吏監領。其編制人員有“官徒卒禦”37人,其吏員除置嗇夫外還有置丞、置佐協助嗇夫處理置務。工作人員有卒、禦、徒、奴、複作等。值得注意的是:置是一個綜合性的郵驛接待機構,凡是有置的地方,郵、驛、厩、廚、傳舍、騎置都設在一起,是置的內設機構,在置的領導下分司其職。懸泉置的經費來源主要包括錢、糧調撥和車輛、牛馬的配發,其中大宗的要由效穀縣發給,其方式除了直接下發外,有些要分攤給所屬的鄉、里百姓,由民戶直接送往懸泉置。其中一部分可能還要自籌,自種一部分糧食和草料來解決。其開銷主要是吏員的膳食俸祿、來往人員的接待、牲畜飼養和車輛的維護。懸泉置有傳車10—15輛,牛車5輛,額定養馬40匹,養牛若干頭,辦公用房20多間。懸泉漢簡主要是傳遞公文的登記和接待客人的記錄。與此主要職能相關而涉及到的其它內容也十分豐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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