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月20日主持召開本屆政府最後一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本次會議提出五項政策,被輿論稱為“國五條”:一是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二是堅決抑制投機投資性購房;三是增加普通商品房及用地供應;四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規劃建設;五是加強市場監管。
在市場傳言調控政策即將收緊的緊張氣氛中,“國五條”果然出台了。儘管“國五條”與市場傳言的政策有很大出入,但也會給發燒的樓市以迎頭痛擊,阻擊房價上漲,至少會放慢量價齊漲的步子。但市場對“國五條”真實反應究竟是什麼還有待於觀察。尤其是,“國五條”能否扭轉漲價預期是輿論熱議,也是市場最為關心的一個問題。
坦率地說,“國五條”發出了調控從嚴的信號,有一定積極意義,但只憑“國五條”政策內容難以真正改變漲價預期。因為“國五條”只是指導性政策,唯有再出台配套性操作細則才能發揮出“國五條”的威力,對市場漲價預期才能有一定干預。根據以往經驗,不但相關部委會根據各自職責出台配套辦法,而且地方政府也會出台地方×條。
問題是,各種配套政策何時出台?是否給力?在筆者看來,配套政策不但要早日出台,而且政策內容必須給力,即符合或接近輿論期待。這裡所說的“給力”包含幾層意思:一是政策越具體越好,即量化各項標準,明確政策落實責任人;二是政策越嚴厲越好,切實與官員考核、問責掛鈎;三是根據各地突出問題應適當突破“國五條”規定。
儘管“國五條”已經明確量化了一些標準,例如,2013年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原則上不低於過去五年平均實際供應量。但有待明確的標準還有很多,比如說限購,哪些城市需要限購,限購範圍如何確定,如何監督購房資格審查等,都應該在全國進行統一並公開。而且,每項政策要在每個省市落實到具體責任人。
“國五條”這次再度提出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雖然符合公眾期待,但在什麼情況下問責官員,如何來問責官員,還需要盡快明確。比如說,房價控制目標沒有實現,究竟是簡單約談、公開批評還是降職、免職?再比如,很多地方為了完成保障房建設任務,把之前在建的教師宿舍、企業員工宿舍等納入保障房房源以凑數,這些該不該問責,怎麼問責?如果這些問題不明確,考核問責就沒有實際意義。
尤其是,升溫過快的一二線樓市不妨突破“國五條”規定。譬如,“國五條”只是明確“制定並公布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但在一二線城市,不僅新建商品住房價格上漲較快,二手房價格、租金價格上漲更快。媒體調查北京節後二手房市場發現,有房主當面提價60萬元。可見,二手房價格也不合理。因此,新建商品住房價格、二手房價格、租金價格都應該分別納入控制目標。
另外,還需要特別指出幾點:一是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需要進一步明確。實踐證明,房價問題實際上也是貨幣問題,如果貨幣工具不能合理使用,調控目標便難以實現。二是個人住房房產稅改革試點擴大的時間表、具體城市應早日明確,以限期實施。三是扭轉市場漲價預期的關鍵在於改變地方政府、開發商和投資者思維,應對不同對象對症下藥;此外,鑒於“房多多”頻現,福利分房繼續存在於公權領域應有專門的對策。
一言以蔽之,僅靠“國五條”難以扭轉市場預期,必須要有配套細則,而配套細則需要吸收民意民智。如此,才有望扭轉市場漲價預期。(時間:2月25日 來源:法制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