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证人范育新(时任北京保盛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经理)的证言证明:郭晓霞曾在其公司为薄谷开来、薄瓜瓜及其亲友预订过约上百次机票,票欲由实德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支付。2011年2月底,郭晓成曾让其为薄瓜瓜等41人预订过国内机票。同年3月和7月,其又按照郭晓霞的要求,先后预订过酒店房间。上述费用由实德集团或郭晓霞支付。
(7)实德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相关机票、报销凭证,郭晓霞的笔记,北京保盛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情况说明、消费明细,包机,预订酒店合同,花旗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的付款凭证,中国银行大连中山广场支行营业部《国际汇款贷记通知书》。北京东方君悦洒店、北京饭店、华彬费尔蒙酒店、北京柏悦酒店提供的相关住宿资料等书证证明:薄谷开来、薄瓜瓜及其亲友在实德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报梢机票费1864630.8元,住宿费148424元、旅行费美102241元。
上述书证均经相关经办人员辨认并予以说明。
7、认定徐明为薄瓜瓜购买电动平衡车的证据
(1)证人薄谷开来的证言证明:2008年,薄瓜瓜想买一辆电动平衡车,其告诉薄瓜瓜让徐明购买。薄瓜瓜向徐明提出后,徐明安排员工在北京给薄瓜瓜购买了一辆七、八万元的电动平衡车。
(2)证人徐明的证言证明:2008年,薄瓜瓜向其提出要购买一辆价值人民币8万多元的电动平衡车,其安排司机李佳忠办理了此事。
(”证人李佳忠的证言证明;2008年,薄瓜瓜要求徐明给他买一辆电动平衡车,徐明让其办理并送给薄瓜瓜。其即到北京市东四环路的大成国际大厦,花8万多元购买了一辆‘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送到了薄熙来家。
(4)证人张晓军的证言证明:2008年的一天,李佳忠打电话说要把一件东西送到薄熙来北京的家里。其和薄瓜瓜回家后,看见院子里有一个大箱子,里面是一辆‘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薄熙来还曾经在重庆骑过该车。2011年8月,薄瓜瓜将该车借给了朋友周杰。
(5)证人田超(时任北京中恒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证言、北京中恒易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销售记录证明;2008年,其公司营业地为北京市东四环路的大成国际大厦,经销“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李佳忠曾于2008年7月31日购买一辆‘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价格为人民币85710元。
(6)证人周杰(中国国家话剧院演艺中心演员)的证言证明:自2011年,薄瓜瓜的电动平衡车一直放在其家中。2012年8月,其将电动平衡车交给了办案人员。
(7)《中央纪委暂予扣留、封存涉案款物登记表》、《“4•10”专案组暂扣物品移交登记表》证明:2012年8月7日,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央纪委)自周杰处扣押“赛格威”牌电动平衡车一辆,后将该车移交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
经被告人薄熙来当庭辨认该车照片,薄熙来确认,其曾在家中见过该电动平衡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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