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我想說一下對日本“修憲”和爭取成為“正常國家”問題的看法。這不算會議小結的內容,只是我個人的一點認識。
我不同意關於日本“修憲”和爭取成為“正常國家”是“日本內政”,其他國家,包括中國不能,也不應該批評,不然就有“干涉內政”之嫌的認識。日本現行憲法,即所謂“和平憲法”,是二戰後,由當時的盟國駐日佔領軍總司令麥克亞瑟主導制定的。儘管這部憲法不完善,很多內容僅反映美國意圖,而且68年來實際上早已被多處突破,但畢竟基本上還是代表了二戰的結果,表現了日本作為發動二戰的主要罪魁禍首之一,主要戰敗國之一,受到的懲罰、管制和限制。日本一直企圖“修憲”,實際上就是力圖取消這部憲法對日本的懲罰、管制和限制。顯然,這就不是所謂的日本內政問題了,而是日本要根本上改變二戰後形成了的國際秩序的問題。包括中國的各相關國家,完全有權表達自己的關注。日本爭取成為所謂“正常國家”,是同一個問題。對日本而言的所謂“正常國家”,實際上就是要消除日本作為戰敗國所受到的懲罰、管制和限制等“不正常”待遇。
二戰結束已經68年。但日本作為發動二戰的主要罪魁禍首之一,主要戰敗國之一,所受的懲罰、管制和限制的消除,並不能因時間推移實現,關鍵因素只能是日本對自己罪責是否有真正的清算,以及深刻的悔悟。顯然,日本多年的實際表現證明,日本完全不具備這兩個最關鍵因素。
評論員簡介:
胡繼平:1967年出生,歷史學學士、法學碩士、博士。現為中國現代國際關係研究院日本研究所所長、研究員。主要從事日本政治外交、中日關係研究。曾任日本法政大學招聘研究員、朝日新聞客座研究員等。
時殷弘: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國際關係學院教授、院學術委員會主任、美國研究中心主任。從事國際關係理論思想、國際關係史、戰略理論、當今國際政治、中美兩國對外政策和戰略、東亞安全等方面的研究和教學。1988年在南京大學獲歷史學博士學位,1996至2002年任中國美國史研究會會長。曾在美國哈佛大學、北卡羅來納大學查帕爾希爾分校、德國東歐與國際問題聯邦研究所從事累計兩年半的獨立研究,並曾作為訪問教授多次在美國密執安大學和在美國丹佛大學、日本愛知大學和香港理工大學講授研究生課程。出版過多部學術專著。
王屏:中國社會科學院日本研究所研究員、哲學博士。研究領域:東方哲學、亞洲論、近現代日本政治外交史、政治過程與政策過程。研究方向:亞細亞主義、日本右翼、日本智庫、日本外交安保政策形成過程、日本政局分析、中日關係走向。專著:《近代日本的亞細亞主義》、譯著《哈貝馬斯》、論文評論近百篇。
韓大元: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兼任中國憲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檢察學研究會副會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等。長江學者特聘教授,全國十大傑出中青年法學家、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
徐緯地: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研究員、大校。畢業於中山大學中文系、華中科技大學碩士研究生。1986年作為首批批研究人員進入國防大學戰略研究所,從事國防戰略研究工作至今。曾先後任聯合國駐西撒哈拉特派團軍事觀察員、觀察支隊長,並于英國皇家聯合防務研究所學習和從事客座研究。此外,先後赴斯里蘭卡地區戰略研究中心、澳大利亞國防學院戰略與防務研究中心、日本防衛研究所講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