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推動法院院長從法官中產生
法官提名與院長的產生也有一定的關係。根據現在的程序,法官需要通過司法考試,而院長只需要有法律從業背景。法院院長的提名也與法官不同,一般由上級法院或者本級黨委提出人選,由上級黨委決定,再由同級人大選舉。前段時間,全國政協雙周會上,全國政協委員提出要由有法律專業背景的人擔任法院院長。
楊偉東說,法官由省一級提名也可以促進有法學背景的人擔任法院院長,而將來一定會要求法院院長從法官中產生。
參加全國政協雙周會的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政法大學教授曹義孫表示,法院院長沒有法學背景的問題非常嚴重,法院院長應該是辦案的能手,否則就違反了司法活動的規律。
綱要規定,推進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改革,將法院人員分為法官、審判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實行分類管理。曹義孫說,分類管理也可以增加法院院長的法律專業背景,之前將法院院長當作行政官員來提拔,這個分類管理就是把對法官的管理跟行政的管理區分開來,分類管理不僅是工資待遇,而是需要有相關的提拔程序。
引導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層法院
在法官遴選方面,綱要還規定,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層法院,上級法院法官原則上從下級法院遴選。楊偉東說,這個規定主要是解決中級以上法院法官太年輕的問題,在英美,中級以上法院的法官年紀一般超過50歲,但中國碩士博士剛剛畢業就可以擔任法官,這些法官沒有太多的生活閱歷,不容易把握一些複雜的審判。
綱要還規定了判決書說理水平作為考核升官因素。要求建立裁判文書說理的評價體系,將裁判文書的說理水平作為法官考評、遴選和晉級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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