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亮點
最高法判決將轉化為指導性判例
分析:案例作為風向標,效果比司法解釋更好
【綱要內容】最高人民法院將建立將本院作出的裁判轉化為指導性判例的機制,充分發揮其確保法律統一正確實施、維護國家法制統一的職能。
現在仍有大量的同案不同判的現象,最高法院正在加強指導性案例的作用,已經建立了每月發布指導性案例的制度,要求各級法院遇到類似的案件時參照指導性案例。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楊偉東說,中國雖然不是判例法國家,最高法院的判決不能被下級法院直接引用,但是最高法院的判決肯定是下級法院的風向標。
楊偉東認為,這個規定要求最高法院能夠通過個案發揮引導作用,最高法院的判決需要有非常高的水準。楊偉東說,最高法院進行司法引導的主要方式是發布司法解釋,但是司法解釋比較抽象,不易理解,而把一個個的案件匯總起來當做案例,效果會比司法解釋更好。
改變以訴訟標的額確定審級
分析:應按照案件難易、影響力確定審級
【綱要內容】進一步改革民商事案件級別管轄制度,逐步改變主要以訴訟標的額確定案件級別管轄的做法,將絕大多數普通民商事一審案件的管轄權下放至基層人民法院。
南都記者注意到,根據最高法院數據,民商事案件連續多年超過全部一審案件的80%。目前,民商事案件的審級是根據訴訟標的額確定。以北京為例,基層法院受理標的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中院受理5000萬元至2億元的,高院受理超過2億元的。
楊偉東說,根據訴訟標的額判斷審級比較容易,但也相當機械。有的案件標的額雖然很高,但是審理卻很容易,有的標的額的不高,審理卻相當複雜。他認為,審級應該按案件審理的難易程度、案件的影響力等綜合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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