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周刊記者:
謝謝主持人。我的提問是關於國家監察法草案,大會發言人已經披露國家監察法草案年內會提請審議,請問國家監察法立法的基本框架是什麼,公職人員接受調查之後自身合法權益的保障、律師參與條款會不會體現在這部法律之中?謝謝。
許安標:我來回答你這個問題,謝謝你對這個問題的關心。2016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目前試點工作進展順利,三個地方已經成立監察委員會,並將按照改革試點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黨的領導,認真組織實施,保證試點工作積極穩妥、依法有序的推進。將行政監察法修改為國家監察法,這是我們今年的立法重點。全國人大機關和中央有關部門正在密切合作來研究相關的修改問題。從工作安排上,擬於2018年3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你所說的這樣一些問題,都需要進一步總結試點工作的實踐經驗,在起草修改過程中,深入研究論證,還需要反覆地徵求意見,都會有科學、合理的處理和規劃。謝謝。
(報道組:郭至君 林艶 徐夢溪 束沐 後方支援記者:臧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