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剛才講到的有一些確實這次辦法里也規定了,如果有一些人確實有言行證明他不擁護憲法、不效忠國家,或者有其他不符合代表資格的情形,在選舉過程中主席團有權把他從名單里拿下來,當選以後如果有這樣的言行,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也可以向人大常委會提出報告,終止他的代表資格。這次是有一些這方面的規定,這也都是完善整個人大代表制度,香港地區、澳門地區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制度所必須的一些規定。這是從法律完善的角度上說的,因為確實有這個問題,我們應該遵循什麼樣的方式加以處理?這一次兩個產生辦法在這方面做了一些明確的規定。
至於你最後提到的,會不會因為某一些事情,比如在選舉中不投哪一個人的票就會被剝奪代表資格,我可以保證不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因為我們講的是不擁護憲法、不效忠國家這種很嚴重的情形。而且我們全國人大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很重要的組成部分,他們在對這些投訴、問題進行處理的時候,一定會深入調查有關方面的情況,去提出切實的證據能夠證明這個人確實是已經不擁護憲法、不效忠國家,或者有其他喪失代表資格的情況。最終還不是這個資格委員會可以決定的,還要提交給常委會審議,最後再作出一個決定。所以是有一套嚴格程序的,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下面對代表資格如果出現問題的時候,有一套程序進行處理,不會出現你最後說的那種很隨意、隨便的取消他代表資格的情況。謝謝。
光明日報融媒體:新中國民法典編纂從1954年開始第一次制定,先後經歷了4次編纂,但是始終未能完成,請問為什麼要再次啟動編纂民法典?編纂民法典要解決什麼問題?
張榮順:這就是我們中國人,我們想幹成的事,我們一代一代人最終要做成它。這次重新啟動編纂民法典工作,是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的。為什麼要提出編纂民法典?這要回到我們民事法律最核心的問題上,民事法律最核心的是保證人民群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所以編纂民法典就是在新形勢下,我們國家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怎麼來更好地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更好地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為實現“兩個一百年”的奮鬥目標,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從上個世紀80年代起,我不知道各位記者朋友是不是了解,我們國家先後制定了30多部民商事法律,而且在其他領域也有很多法律規定保障民事權利。也可以說,改革開放38年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們的人民日益富裕,我們的經濟充滿活力,我們的社會和諧穩定,民商事立法在這當中始終發揮著引領和推動作用,它是發揮了巨大作用的,伴隨著我們整個改革開放過程。整個這個過程,一方面是改革開放,大家能體會到的,另一方面是民商事立法一直緊跟這個歷程,一步一步在加強的。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國家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黨中央提出了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等等一系列的重大改革任務。就最近發表的文件來說,比如加強對產權的平等保護,像這一些一系列重要文件,改革的舉措、措施,都提出了一個怎麼從民事法律的角度來落實的問題,它都會涉及到民事權利,都要求在民事立法跟上去,來落實這些改革的舉措。
就我們要在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社會來說,我們也需要有一套健全的民事法律制度來適應我們即將健成的小康社會。所以我們這一次編纂民法典就是在這樣一個歷史背景下作出的一個決定,也是在實現我們整個國家發展的一個總體發展目標所決定的。我想在這個地方強調一點,執政為民、維護最廣大人民群體的利益,始終是中國共產黨的根本宗旨,也是編纂民法典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我們通過民法典的編纂工作,不僅對納入民法典的現行法律進行必要的修改完善,而且也會帶動其他民事特別法律的修改完善,使得我們國家對民事權利的保護深度和廣度都達到一個新的水平,來滿足最廣大人民群眾對未來生活、發展、事業各個方面的需求,給他們未來的事業發展、過上更好的生活提供一個有力的法律方面的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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