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榮順:謝謝。我們提出一個目標,要力爭在2020年形成統一的民法典。昨天李建國副委員長在說明里,實際上在這個後面他還有一句話,就是按照進度服從質量的要求,具體安排也可以做適當的調整。但不管怎麼說,就像您剛才講的,我們在努力地按照2020年能夠形成統一的一部民法典的目標在努力工作。
當前在提交大會審議的是民法總則,實際上在2016年年終的時候我們已經全面啟動了民法分編各編的起草工作、編纂工作,目前這些工作正在積極進行過程中,我們的目標還是在明年能夠把各分編,這次不是一個總則了,到目前為止可能有大概五編,也可能更多,一次性地提交明年常委會審議。常委會做第一次審議以後,就要把這些各分編分拆開,分階段審議,可能一次會議只審其中的一編,再安排下一次會議另外的一些,交叉進行審議,力爭在2020年完成整個民法典的編纂工作。現在的工作已經全面開始了。
你剛才問題里是在編纂過程中有什麼難點,很誠實地講,民法典的理論性和實踐性都很強,它規範著紛繁複雜的社會關係,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利益,應當說我們所有的人都是民法專家。為什麼呢?因為大家每天一睜開眼都是在從事某一種民事活動,所以大家都是很權威的,都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要求法律怎麼去規定。所以在整個編纂過程中最大的、最困難的就是各方面的意見紛紜,而且各有道理,怎麼去取得共識,這個難度是很大的。因為未來各分編的問題,可能民法總則相對來說還是規定原則一些好一點,將來各分編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事情,各種意見會比現在更多。
我舉這次民法總則的例子,常委會三次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見我們整理起來有400多頁A4紙。在三次向社會公眾征集意見中,我們共收集到7萬多條意見,在這期間還有各種團體舉辦的研討會、座談會,還有專門寫信向我們反映意見的還不包括在內。所以對這樣多的意見和建議,全國人大法律委、常委會法工委職責所在,我們必須逐條進行研究,每一條都要看、都要研究。所以大家看到整個民法總則草案的變化過程,一審稿的時候是186條,到三審稿的時候增加到210條。而且就是原來的186條有127條是在整個審議過程中到目前為止做了修改,有一些條文可能一審稿是這樣,二審稿改到另外一樣,三審稿又做了修改,上大會又修改,背後主要是研究各個方面的意見。
這麼多的意見確實說難是特別難,但有一點可以告訴大家,意見雖然很多,但這一次在編纂民法總則的過程中,我們體會是社會各個方面對整個民法總則的編纂工作大的方向是一致的,實際上有很多的意見不同,但它不是原則分歧,比如我們現在把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從原來的10歲降到6歲,這一條的意見就很多。但是大體上大家的意見一致的,就是大家都同意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應當適當下降,也有人建議可以降到8歲,也有人說分不同的地方作出不同的規定,什麼意見都有,但總的方向就是大家都同意應當做適當地下降。因為下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年齡最重要、最核心的就是從小培養未成年人的權利意識、責任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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