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這四項主要制度創新,也成為了全國11個自貿區建設的基本框架。
不過,一些掣肘仍然存在。
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院長顧學明在中共十九大後撰文,分析了一些當前自貿區探索的短板:“在一些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上還需要進一步深化改革,海關、出入境等口岸管理機構的監督方式還需要推進,投融資便利化、資本項目可兌換等金融制度還需要新突破,特別是自貿試驗區改革自主權還面臨多項掣肘。”
“為什麼在有了自貿區的前提下,還要搞自由港呢?”陳波認為,自貿區在貨物貿易便利化方面取得了很多新進展,但在服務貿易方面,還有很多沒落實的地方。
尤其是金融改革,可圈可點之處不夠多,“除了FT賬戶,也就是融資租賃、內保外貸以及上海自貿區里的外資企業資金池之外,能夠算得上的不多。”陳波認為,金融改革步伐不夠快的原因可以理解,自貿區政策需要在短期內可複制和可推廣,同時也要防範開放雙刃劍帶來的負面效應,而潛在風險主要集中在金融領域,“我們處在一個兩難的階段,如果要改革就必須得承擔風險,但是因為有風險,所以對改革本身增加了很多約束,使得改革的步伐變慢。但同時,國家又要參與全球化的競爭,參與全球資源要素的競爭。”
兩難情況下,應該怎麼辦?在陳波看來,應該把兩個任務分開推進,“自貿區,繼續按照開放型大國的要求,在可複制可推廣的政策改革方面,進行先行先試。而自由貿易港,直接對標全球最開放經濟體的要求,參與全球資源配置和要素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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