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住房制度改革,從賣商品房開始起步。經過8年的理論探討、調查測算和方案設計工作,1987年開始試點。
1988年2月,國務院發布《關於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明確提出了住房改革的目標、任務和若干具體政策,從此以後,房改在煙台、沈陽等4個城市試點並逐漸擴大。
到1990年初,全國有19個市30個縣的房改方案出台並實施,還有200多個市縣進行了單項改革試驗。
1990年底,北京、上海等一批特大城市似乎突然加快了改革步伐。
北京的10個遠郊區縣房改方案全部出台,形成強有力的農村超越城市格局。
上海市長把解決住宅問題當做市政府當前三大實事之一。朱市長還專程去新加坡、香港等地考察,取回真經,融入上海房改方案之中。上海還勇敢地將房改方案公之於眾,廣泛徵求意見,發動全民參與大討論。
身為建設部長兼任國務院房改領導小組組長的林漢雄在《人民日報》發表文章,認為現在應是房改的好時機。林透露,一個積極穩妥、又因地制宜地推進房改的方案,正由有關決策部門緊鑼密鼓地制定。
為何房改經歷了“打打停停”的10年後,才開始有較大動作?為什麼搞多年房改的人認為我國的房改是“欲罷不能、欲進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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